李元义身穿宝蓝直裰,头戴方巾,文质彬彬,身旁跟着一个七八岁左右的伶俐小童,一看就是读书人。
林家书坊的小二前来问询:“书生,可是要买上月的墨程?”
上个月安溪县学刚考过一回试,考卷和试题刚印刷出来,来此的书生十有八九都是买墨程的。
李元义摆摆手,对接下来要说的话面露难色。
秦石头上前道:“我家少爷不买墨程,他平日闲得爱写些小说来,想问问你家书肆可要收购此类作品?”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篇》,但最开始的含义与秦石头所说的小说含义相去甚远,到汉朝时班固将小说家列为十家之一,为小说下的定义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才与现在的小说含义有所接近。
隋唐时期到现在,小说不是没有,却被读书人视为杂谈,难登大雅之堂,只有街头巷尾的说书人以及优伶之类的贱籍,才会讲些俚语逗乐的故事来。
通常这些故事,都带着点颜色。
就像上次秦石头随口讲的花仙轶事,在流传中就被人添了不少风流艳事。
才叫李元义如此生气,近视眼都能一眼瞥见秦石头。
店小二想了想,问道:“我明白了,你们是想刻印书籍以做收藏?”
秦石头道:“我们是想跟书坊谈合作,出版书籍售卖。”
“这我做不了主,待我问过掌柜来。”店小二急匆匆上二楼,随后又下来对他们道:“二位楼上请吧。”
林家书坊的掌柜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面白有须,他请李秦二人坐下,倒了热茶,问道:“二位是想出什么书?”
秦石头便把近来市井之间流传花仙之事给讲了出来,既然此类故事在市井之间有盘头,在他看来,出书不也能挣钱?对双方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