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律师给我打来电话,他对我说:“法官并没有答应去调取张旭的工资记录,现在你先去镇政府的建设科查查建房有没有补助。现在农村建房都是有补助的,如果查到有补助的话,不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你们盖的了吗?”
“行。那我去问问。”一听到要我去调取东西,我就头痛。从小到大,哪做过这些事情呀?小的时候自不必说。就算是结婚以后,无论是和小波的爸爸在一起过,还是和张旭在一起过,我只顾着上班,家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是不用我操心的。再说也没有这样那样的事。
现在让我跑来跑去的,我真的不知道都从哪里着手,可是不办又不行。如今顾律师让我去建设科。我哪知道镇政府的建设科在哪里呀?
可是不去又不行。我只能过去,坐车到了镇政府的门口,下了车我问门口值班和的警察:“请问,您知道建设科在哪里吗?”我问。
“你顺着这条道向前走二百多米然后往右拐,看到路口再往右拐就能看到有个社保所,建设科就在那里面。”警察告诉我。
我赶紧谢过,就顺着警察指着的方向找到社保所。
社保所门口也有门卫,见我进门让我先登记,我都照做了,然后又问他建设科在什么地方,他指给我:“你看到这排房子了吗?从那个门进去就可以看到了。”
总算是找到了建设科。一进门,我看到里面有两个小姑娘在办公。见我进来靠着门口的一个女孩就问:“请问,您有什么事?”
听了她这样问,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想了想我就问:“我是来看看我们的建房申请是用谁的名字申请的。”因为我现在还不能确定张旭不用自己的名字申请的,还是用张玲玲的名字申请的。因为张旭说过他是以他女儿的名义盖的房子。
“你是什么时候盖的房子?家是哪个村的?”
“我们是一八年盖的房子。”我说,然后告诉我她家是哪个村子的。她听了以后就在电脑上查,刚查到一八年,我一眼就看到了张旭的名字。于是我说:“就是这个。”她便停下了滑动着的鼠标。
我拿出手机来想拍照。被她拒绝了,她能手挡在了我的手机上说:“不许拍照。”
“那可不可以帮我打出一份复印件来?”我见她不让我拍照就问。
这时候她好像怀疑了我的身份:“你和户主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老婆。”我撒了个谎,并没有和她说我们已经离了婚这件事。并且拿出了我的身份证以及和张旭的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时候结婚证虽然上交了,可是以前用过的复印件我还是找到了一张,没想到这时候派上了用场。
“既然是他老婆,为什么不知道他是以谁的名义申请的盖房?”女孩不解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