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yAn升得更高了一些,和煦的光照在身上,g勒出柔和的晕。
归卷坐在林矜腿上,靠在他的怀里,一下一下揪着他的白毛衣。
这才发现,这件高领毛衣,似乎是去佘山看雪那晚他穿的。
那晚,他原本也是在遛狗。
“你……遛狗的时候都穿的这么衣冠楚楚吗?”归卷没忍住,还是问了出来。
“呃,不是”,林矜顿了一下,考虑是说实话,还是编个谎。
“之前朋友出国,将猫寄养在我这里几天,那猫咪调皮,g坏了我不少毛衣,只剩下毛衫和这件毛衣,今年冬天还没赶上买”,到底还是说了实话。
原本以为归卷会追问朋友是谁,是男是nV,什么关系。
却没想到。
“那我们今天去逛街买衣服吧!正好今天周末”,她搂着他的脖子说道。
他宠溺地m0了m0她的头,问道:“不搬家了?”
对哦。
还要搬家。
在长远的幸福和短暂的快乐之间两相均衡。
归卷得出了一个两全之法:“那我们上午搬家,速度快一些,下午去逛街~今天一定给你买几件衣服。”
“粥应该熬好了”,归卷想起砂锅里的粥,刚刚好像听到不甚分明的滴滴声,似乎是电砂锅的提示音,“先去吃早饭,然后一会儿就收拾点东西搬过去,反正周末还要回来,应该也不用拿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