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曾生既说到“父杀子,寻常之理。”这边秦王晦便难以自控,略抬了眼目,往天子面上窥去。

    然而可巧。

    天子竟也略早一步,在这边厢等着。

    仿佛一条静等在道边草丛的蟒蛇。

    于是四只极为相似的凤目便胶着在一处。所不同处,乃是其中两只褶皱略多些罢了。

    秦王晦大惊。神色不敢有异,又慌忙撤了探视目光。

    天子便又望曾生。

    曾生尚在尽陈儒家之力,并不曾察觉这处机括。

    趁着这当儿,我们来解决一下相关问题。

    啊再次感叹我这夹叙夹议不忍直视的文体啊……

    第一个还是怕大家万一不懂,我再强行卡位解释一下。前面这段的基本意思主要是曾生拿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为例子,来论述法家政治和儒家政治人治的主要区别。

    这是一种根源上的区别。

    计划经济对应法家政治。需要精细化管理,占用大量社会资源这两个特点是相似的。

    需要较高的生产力水平。这个生产力水平秦汉之交那个情况基本承受不起。你看英美法系他们养的一大堆律师,光是一个律师从产生到使用就好贵好贵的,何况一大堆,你让当时的农民们养养看。更不要说还有一堆监察人员,警务人员,网格化的社区工作人员,无处不在的派出所证明,社区证明。又不像现在技术也进步了,你出个门干个啥花个钱停个车都有记录是吧。执法成本真的好高的。不批量产生冤假错案简直难于登天。

    秦朝基本上两样都在搞,他完全超越了他所属的时代,太jer积极,太jer进步了,他焉能不把自己搞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