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练字的目的是什么?”
徐景行头也不回的问了一句。
“陶冶情操,升💼华自己,🂍这个答案还可以吗?”
回答徐景行的是早🁏偷偷的溜上来倚在门框上一眼不发的于明秀。
徐景行这才放下手里的纸团,🕈🇪笑道“这个答案很标准,”然后转移话题“饭做好了?”
“快好♁🅙了,上来喊你这个大胃王,保🚎准能让你吃💇的饱饱的得。”
“面食?”徐景行注意到于明秀围裙上沾📶染⛇😒的面粉,笑眯眯的道“面食确实挺🁻耐饥。”
“没办法,我最拿手的就是面🕈🇪食,就说吃不吃吧?”
“🂀吃,当然要吃,我也挺喜欢吃面食,大📶馒头、面条啥的都能吃很多。”
“那就来吧🔘🀶🁐,保准不会让🂍你失望,”于明秀勾勾手指,转身下楼,下楼的时候似是随意的说道“大艺术家,给点意见?”
什么意见?
哦,是练字的事儿。
这女人,不会是为了接近我才练字的吧?
很有这种可能,因为书房的那些东西都是新近置办的,别的东西不太好分辨🁖日期,可常用的毛笔却不同,一支新毛笔从开锋到秃掉,不同时期的状态都是不一样的,经验丰富的书家一看毛笔笔头的状态,就能判👞断出毛笔主人练字的勤恳程度和时间长短。
徐景行从小练字,虽然七🂍岁之前的记忆都没了,但就算从七岁算起,他🜠🃢🙞用坏的毛笔也是以箩筐来计算的,不然他哪里能有现如今的书法水平高。
也因此他一看于明秀书房笔海里笔架山上那两只开了锋的毛笔,再看那根墨锭的磨损状态,以及羊毛毡上的残墨,就知道于明秀练字也就是最近☁☂一段时间时间的事情,绝对不超过三个月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