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锋和飞鼠一行人走在热闹的巴哈斯帝国首都欧温塔尔的某条街道上,看着路上的市民,洛锋明显感觉得出这里的人民要比以前的王国的人民要幸🟕福得多,从他们脸上的笑容就能看得出来。
而飞鼠则像是个好奇宝宝一样,一边环顾着🜶🆫💞周围的景色,一边跟着洛锋🆡👅🆞的身后不快不慢地走着,仿佛在对欧温塔尔与王国的🌗⚴🕫差异之处做对比。
周围的市⛲民🙇🈐的视线都在紧紧盯着这一行人,毕竟一个非常帅气的穿着华丽法师袍的青年,一个魁伟的漆黑盔甲的战士,一个也是全身银色战甲看身材应该是女性🞥战士,这种组合就足够吸引人的目光了。
更🃩不用后面还跟着两个貌如仙的女人,看衣着很明显一个是属于高贵的魔法吟唱者!还有一个穿着贵族姐般的礼服,一眼看去也不知道是什么身份,难道是雇佣者?
至于后面的四个看起来像是打杂一样的四个人……应该是仆🞺人吧。
这正是洛锋、飞鼠、莎🕥娜🟣🞾、娜贝拉尔和夏提雅,战歌则是隐身隐藏在暗处,漆黑之剑打杂……
之前决定的人员也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通行了,最终出行的人员就🜎🁂是这些人员。
某种程度来,市民的🟊直觉是🕽🕽对的,漆黑之剑的四个菜鸟不就是负责打杂的……
“洛锋桑,明明是近战职业🕽,你为什么要扮演魔法吟唱者呢?🙼🏯”
看了一会儿街上的场景后,飞鼠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然后就看到了自己队伍的团⚡💺长大人,实在忍不住好奇心问道。
洛锋穿着一🙇🈐身华丽金丝线的魔法长袍,这件长袍货真价实的是一件圣遗级别的魔法袍,可以提高诸多魔法的施法能力和魔法威力——但是这跟洛锋的“氪金大佬”职业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也一点帮助都没有。
“我现在扮演的是老大的角色,你管我,你没看见我特地换了一张帅气的脸吗?帅气的脸当然要搭配帅气的衣服……我这身衣服帅就行了,还用想🟕什么其它。再了,你这个穿着盔甲的法师也好意思我,你心里没有一点逼数?”
洛锋摸了摸自己的脸,现在的他扮演的就是一个有钱,有钱,和有钱的🆡👅🆞家伙。
身为憎恶种族,洛锋🟊随时可以更换自🏔🙶己的身体部件,虽然一直习惯用自己原生的脸,但是偶尔换换更帅的,也是可以的,就当去了一🝡🌭趟思密达嘛。
“……好吧,我承认,我们都不是正🏔🙶常人,这样可以了吧。”
“知道就好,你不要妨碍我装🞣逼我告诉你,记得,你浪费了我多么宝贵的东西,现在就当是为了偿还,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