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锋和飞鼠一行人走在热闹的🖏巴哈斯帝国首都欧温塔尔的某条街道上,看着路上的市民,洛锋明显感觉得出这里的人😭民要比以前的王国的人民要幸福得多,从他们脸上的笑容就能看得出来。
而飞鼠则像是个好奇🚣🕏🈥宝宝一样,一边环顾着周围的景色,一边跟着洛锋的身后不快不慢地走着,仿佛在对♮🜠欧温塔尔与王国的差异之处做对比。
周🃌🖛📓围的市民的视线都在紧紧盯着这一行人,毕竟一个非常帅气的穿着华丽法师袍的青年,一个魁伟的漆黑盔甲的战🚼士,一个也是全身银色战甲看身材应该是女性战士,这种组合就足够吸引人的目光了。
更不用后面还跟着两个貌如仙的女人,看衣着很明显一个是属于高贵的魔法吟唱者!还有一个穿着贵族姐般的礼服,一眼看去🆓🏄也不知道是什么身份,难道是雇佣者?
至于后面的四个看起来🐰🃜像是打杂一样的四个人……应该是仆人吧。
这正是洛锋📅😚🁸、飞鼠、莎娜、娜贝拉🛇🚔📉尔和夏提雅,战歌则是隐身隐藏在暗处,漆黑之剑打杂……
之前决定的人员也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通行了,最终出行的人员就是这些人员🜟🃗。
某种程度来,市民🈕♲🌙的直觉是对的,漆黑之剑的四个菜鸟不就是负责👵🍐打杂的……
“洛锋桑,明明是近战职业,你为什么🎭要扮演魔法吟唱者呢?”
看了一会儿街上的场景后,飞鼠🙸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然后就看到了自己🜟🃗队伍的团长大🞨🖭🕳人,实在忍不住好奇心问道。
洛锋穿着一身华丽金丝线的魔法长袍,这件长袍货真价实的是一件圣遗级别的魔法🝉🉐🆠袍,可以提高诸多魔法的施法能力和魔法威力——但是这跟洛锋的“氪金大佬”职业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也一点帮助都没有。
“我现在扮演的是老大的角色,你管我,你没看见我特地换了一张帅气🜯🅬的脸吗?帅气的脸当然要搭配帅气的衣服……我这身衣服帅就行了,还用想什么其它。再了,你这个穿着盔甲的法师也好意思我,你心里没有一点逼数?”
洛锋🇨🛆摸🕡🗹了摸自己的脸,现在的他扮演的就是一个有钱,有钱,和有钱🈤的家伙。
身为憎恶种族,洛锋随时可以更换自己的身体部件,虽然一直习惯用自己原生的脸,但是偶尔换换更帅的,也是可以的,就当去了一趟思密达嘛。👓
“……好吧,我承认,我们都🖏不是正常人,这样可以了吧。”
“知道就好,你不要妨碍我装逼我告诉你,记🏝🛇得,你浪费了我多么宝🈤贵的东西,现在就当是为了偿还,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