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Z小说>奇幻>逃脱~妊娠精灵 > 2章 、乞丐少年
    李世民苦笑,望⚰向秦天道:“秦爱卿,对于高爱卿之言,你可有什么说的?”🀛♈🆘

    以他对秦天的了解☻,秦天既然训练出了信鸽,🃅🕗只怕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吧?

    纸张不大,用来写的字肯定就不多啊。

    秦🏒🙥🌛天浅笑,道:“圣上,奏折的话,用信鸽来送信自然是不行的,这个嘛,还是需要人来送的,信鸽所能送的,可🞁以是一些不需要很多字的急报,当然,一百来字什么的,也还是可以送的。”

    听到这话,众人一愣,一百来字的信,🕞在他们很多人🜈⛳看💈🏸🞹来已经够了,写信嘛,本来就不需要多少字,除了长篇大论的奏折,其他信也就百十来字。

    只是秦天是不是糊涂了?

    “秦大人,🞠就这么一片字,能写百十来字?”

    “就🖶是啊,秦大人莫不是在开玩笑,我们所用的毛笔,可写不了蝇头小字。”

    “没错,你如何能写一百来字?”

    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秦天,秦天却也不急,道:“一百来字自然是可🅛以🏩🜬的,劳烦研磨,我要在这封信的背面,写上百十来字。”

    说完,秦天从鸽子的尾巴上拔了一🚯根带管的羽毛下来,等有人把墨研好之后,他用羽毛的一头沾了一下墨水,然后便开始在那张信纸上书写起来。

    羽毛的一头很尖很细,可以用来写特🁁别小的字,如此一来的话,多写一些字,反倒也就没有了什么问题,秦天一气呵成,把那个信纸给写满了。

    这样写满之后,他便交了出去,李世民拿在手里看了一眼,不过他看了一眼之后,并未去在意字数有多少,而是在看了一眼上面的字后,便被这俊秀的字迹,以及那上面的内容给吸引了🕮🌼🄜。

    字迹自然♂跟这个时候的毛笔不一样,是后世的钢笔字,比毛笔字看起来,要多出一些风骨来,当然,也说不上比这个时代的毛笔字好,就是突然出现一种新的字体,李世民有些惊讶罢了。

    内容则是一🞠首词,一首应景好词,写今日大雪🃅🕗,写今时长安。

    写长安的人,也写长安的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