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至兄宅,妇谓予曰:“今日之事,惟有一死,请先子一死,以绝子累;彭儿在,子好为之!”予知妇之果於死也,因与语竟夜,不得间,东方白矣。
念七日,问妇避所,引予委曲至一柩后,古瓦荒砖,久绝人迹,予蹲腐草中,置彭儿于柩上,覆以苇席,妇偻居于前,我曲附于后;扬首则露顶,展足则踵见,屏气灭息,拘手足为一裹,魂少定而杀声逼至,刀环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数十人或百馀人;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至于纷纷子女,百啼,哀鸣动地,更无论矣!
日向午,杀掠愈甚,积尸愈多,耳所难闻,目不忍视,妇乃悔畴昔之夜,误予言未死也。
然幸获至夕,予等逡巡走出,彭儿酣卧柩上,自朝至暮,不啼不言,亦不欲食,或渴欲饮,取片瓦掬沟水润之,稍惊则仍睡去,至是呼之醒,抱与俱去;洪妪亦至,知吾嫂又被劫去,吾侄在襁褓竟失所在,呜呼痛哉!甫三日而兄嫂弟侄已亡其四,茕茕孑遗者,予伯兄及予妇子四人耳!相与觅臼中馀米,不得,遂与伯兄枕股忍饥达旦。是夜予妇觅死几毙,赖洪妪救得免。
念八日,予谓伯兄曰:“今日不卜谁存?吾兄幸无恙,乞与彭儿保其残喘。”兄垂泪慰勉,遂别,逃他处。
洪妪谓予妇曰:“我昨匿破柜中,终日贴然,当与子易而避之。”妇坚不欲,仍至柩后偕匿焉。未几,数卒入,破柜劫妪去,捶击百端,卒不供出一人,予甚德之,后仲兄产百金,予所留馀亦数十金,并付洪妪,感此也。
少间,兵来益多,及予避所者前后接踵,然或一至屋后,望见柩而去。忽有十数卒恫喝而来,其势甚猛,俄见一人至柩前,以长竿搠予足,予惊而出,乃扬人之为彼乡导者,面则熟而忘其姓,予向之乞怜,彼索金,授金,乃释予,犹曰:“便宜尔妇也。”出语诸卒曰:“姑舍是。”诸卒乃散去。
喘惊未定,忽一红衣少年掺长刃直抵予所,大呼索予,出,举锋相向,献以金,复索予妇,妇时孕九月矣,死伏地不起。
予绐之曰:“妇孕多月,昨乘屋坠下,孕因之坏,万不能坐,安能起来?”红衣者不信,因启腹视之,兼验以先涂之血裤,遂不顾。所掳一少妇一幼女一小儿,小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裂而死,复挟妇与女去。
予谓此地人迳已熟,不能存身,当易善地处之;而妇坚欲自尽,予亦惶迫无主,两人遂出,并缢于梁;忽项下两绳一时俱绝,并跌于地。未及起,而兵又盈门,直趋堂上,未暇过两廊。
予与妇急趋门外,逃奔一草房,中悉村间妇女,留妇而却予,予急奔南首草房中,其草堆积连屋,予登其颠,俯首伏匿,复以乱草覆其上,自以为无患矣。
须臾卒至,一跃而上,以长矛搠其下,予从草间出乞命,复献以金;卒搜草中,又得数人,皆有所献而免。
卒既去,数人复入草间,予窥其中,置大方桌数张,外围皆草,其中廓然而虚,可容二三十人。
予强窜入,自谓得计,不意败垣从半腰忽崩一穴,中外洞然,已为他卒窥见,乃自穴外以长矛直刺;当其前者无不被大创,而予后股亦伤。於是近穴者从隙中膝行出,尽为卒缚,后者倒行排草而出。
予复至妇所,妇与众妇皆伏卧积薪,以血膏体,缀发以煤,饰面形如鬼魅,鉴别以声。
予乞众妇,得入草底,众妇拥卧其上,予闭息不敢动,几闷绝,妇以一竹筒授予,口衔其末,出其端于上,气方达,得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