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季宵平时作息规律,一般在六点半起床,有时候会做一些“晨间活动”,有时候就是正正经经下楼晨跑。小区旁边有一个巨大的人工湖,算是市民们平时休闲娱乐的地方,湖边有塑胶跑道。

    每次在里面看到带着孩子的爸爸妈妈,季宵都要沉默一会儿。

    真是小可怜。

    等到七点半左右,无论哪种晨间运动都该结束。我们或许会在回家路上顺便买早餐,也可能在家里自己做。

    季宵是个厨房杀手,被他毁掉的锅碗瓢盆加起来能垒满一座墙。我的厨艺比他稍微好点,但也只是“稍微”。季宵曾经对我说,他对我的所有示爱中,最有说服力的一项,就是愿意吃我做的早餐、午餐、晚餐。

    我当时就吐槽回去,说:“这么看起来,应该是我更爱你。”

    季宵想一想,对这句话表示赞同。

    不过今天不同。

    季宵很守信,说起不来,就真的起不来。他睡得昏天黑地,我只好一个人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上班。

    临走前,到底有点不甘心,所以把人拉起来亲一亲。季宵在我怀里迷迷糊糊,问我,“老公,要不要……?”

    我看他那副样子,自动把他代换成一只猫:被“可恶”的主人拉起来,身体却还是软乎乎、热乎乎。

    只不过,如果真的是猫,被我这么折腾,可能会气急了咬人,季宵却不会。

    我这么想,然后很快付出了“代价”。

    当然是有趣的代价。

    季宵头发柔软,手指扣在他脑后,轻轻摩挲一下,季宵就会颤抖。

    我察觉到,愈发把他想象成一个小动物。但无论再怎么折腾,他都不会介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