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六岁那年他再聪明一点儿就好了。
那年,父皇带着他及几个兄弟外出踏春遇到前朝余孽追杀,一行人逃进破庙,他脱了自己身上的衣服,从角落捡了件破烂的乞丐服穿身上,把自己全身上下弄得脏兮兮,扮成个乞丐,让父皇他们藏在神像后面,自己到门口坐着。
那些余孽追上来果然询问他父皇等人的去向,他把余孽指往前来救驾的侍卫来的方向,最后不但救了父皇及几个兄弟,那些余孽也被杀得干干净净。
从那以后父皇认为他有勇有谋,是个当皇帝的苗子,于是内定他为太子!
这是他做过最后悔的一件事。
为什么当时他不让大皇兄或许其他兄弟当中任何一个人去扮乞丐!
他实在是太笨了。
“三皇子,我弄了你最喜欢的蜜汁烧鸡,保证你吃了连三天后做太子的烦恼都忘了。”
他的伴读甄不凡抓着一只烧鸡匆匆跑过来。
他捧过烧鸡撕了一条鸡腿咬了两口,摇头,索然无味。
甄不凡不气馁的继续出主意“不如我找几个胸大屁股翘的姑娘跳舞给你看?我之前看了一回,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
秦珏如同嚼蜡又咬了两口鸡腿“她们就是脱光了在我面前跳舞都不管用。”
吃鸡不行,看跳脱衣/舞也不行,那只有面对现实了。
“三皇子,我觉得做太子也没什么不好,以后可以做皇上,呼风唤雨多威风。做了皇上,你就可以像皇上耍你一样把别人耍得团团转唔”
甄不凡没说完,嘴里被塞了半鸡腿。
秦珏哼声“臭小子,居然敢笑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