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必须得去!
丹尼斯其实也非常的心动,谁不想做后面的黄雀,等别人打个你死我活,自己最后上场捞个大便宜。
在不知道要封多久的塔克夫,没有任何人会嫌弃自己的物资太多,也没有任何人会舍得能够获取到的物资。
然而黄雀不是那么容易做的,起码你必须得单挑打得过螳螂。
如果连他们都打不过,那就不会是捡便宜了,将会成为传说中的守株待兔,你是那头自己撞死的兔子。
丹尼斯确实有几把刷子,可天赋都点在了老六能力上。
让他埋伏起来阴人问题不大,你让他偷偷摸摸溜到别人的老家去,在别人睡觉的时候弄死别人,他也能干得不错。
可是让他冲上去干人,正面硬干就完全不行了。
搞不好就会被“螳螂”给反吃掉,偷鸡不成自己都掉进茅坑里。
因此很清楚自身实力的丹尼斯,他的本能反应并不是去捡便宜,而是偏向于自保的绕路离开。
如果就他一个人,基本就这样了。
可现在被龙战这么一拽,再看着龙战眼中那一股丝毫不加掩饰的贪婪,最后上下扫了一眼龙战那强壮如熊的身体。
丹尼斯突然反应了过来!
心道:“对啊,我为什么要走呢?我确实是没办法做黄雀,可我不行,不代表我现在的队伍不行啊。”
回想龙战轻松解决两名SCAV,听声音就能分辨出是什么型号的枪,摸黑走路也能跟得上自己,正面作战肯定不差。
再加上自己在暗中偷人能力,两两相加岂不是强强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