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三人在魔都市最繁华的商场简单的吃了顿饭,花了三千五百元。
这顿饭的价格远远超出了王平的预期,但表面却平静。
李赛在得知金额时,都心疼摇头:“哥,我知道你有钱,可是咱们这样花,是不是太浪费了。”
王平笑道:“二十万现金要花完,你看着办吧。”
李赛看着包里的钱,第一次因为钱多不知道怎么花而犯了愁。
“买衣服,哪个贵就买哪个。”
林一娇身为女人,陪着王平哥俩在商场里逛了一圈,目光都放在那些女人的背着的包上,几乎全是国际大品牌。
林一娇抱着王平的胳膊,小声道:“王平,前面那个大姐那个包至少要四万多!”
王平皱眉看去,实在欣赏不来,还不如普通的书包:“什么逼包,那么贵?天上蚕丝织的啊?”
林一娇:“香奈儿的迷你款,一柜子难求,限量款。”
“还有那一个,LV的包王,富婆圈非常火的一款包,王平快看,还有那个红色的古驰至少要两万。”
林一娇是女人对这些名牌包为何这么喜欢与了解,王平是不太理解,他对包没有什么感觉,甚至对一些名牌衣服也没有感觉,就算他已经有了很多钱,也不会去可以买一些名牌昂贵的衣服与书包,他宁愿把这些钱用来买车。
说他是穷人乍富跟不上气质也好,又或者不懂品位也好,但王平不会认为买了个昂贵的书包穿了个昂贵名牌衣服,就是有品位了。
他也不认为开了豪车就是有品位,品位与人生的感悟与钱好像没有太大关系,钱只是能让一个人在生活里不至于那么难看,除此之外不在与王平的精神世界挂钩。
“王平,王平,快看,那个小姐姐手里提了一套房!”林一娇紧紧握住王平手臂,看见前方一个女人手里的一个包时,整个人显得很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