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哥给我再添一碗。”
“好。”傅博会心的笑了下,给高妹又装了一碗米饭。
装过,傅博端起自己的碗。
这时,黎国皇帝主动起身,用一个汤勺从一盘只有白菜菜心和透明汤水的盘子里舀了一小颗菜心和汤水给傅博。
“来,傅博,尝尝,这是我们黎国最著名的国宴菜,开水白菜,只用菜心部分,其余部分都是弃之不用,熬汤则是用的老鸭和鸡肉,肉渣都是弃之不用,最后还要用一小把瘦肉过滤吸附杂质,也是弃之不用,留下来的,就成了这一盅精华。”
傅博拿碗接过,品尝了一下,确实是鲜美到极致,汤水浓郁鲜香而又不油腻沉重,非常醇厚,即便是喝下,口里边都是回味无穷。
但……
傅博轻微皱眉,心里却是想到玄门山脚下的新坑镇。
在新坑镇,别说是用瘦肉吸附汤头杂质,就连白菜的菜叶,一般人家都舍不得丢,要一并放在锅中烹煮。
两相一对比,简直就是极尽奢侈与浪费,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
这一刻,傅博只想到一句形容的话,那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傅博正在回想,黎国皇帝这时笑着询问傅博。
“傅博,现如今你是武状元,可想当个什么官职?”
听到黎国皇帝这句话,一边的柳翊和卡尔都是惊讶的睁了睁眼!
黎国皇帝餐桌上询问傅博想要当的官职,基本就相当于板上钉钉,甚至,就算傅博说要当三军总统帅,黎国皇帝也不一定会不答应!
餐桌边上,傅博用餐的动作稍稍放缓,他稍稍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