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指望小学生和你写的穿越者谈情情爱爱?还脸红?脸红个屁呀,有什么可脸红的,咋的,穿越者脸上有钱啊。
还让小学生脸红,我是真佩服你们这些写同人文的,佩服的我真是五体投地。
这本书其中一部分是完成遗憾另一部分就是我就讽刺你们这些写同人文抢原着女主角的。
成年了我不管,我就专讽刺你们这些,明明童年是充满热血的,你们非要写成有女主或者有cp的,要是你创的原女主那没问题,你非得抢原着的女主?
我都不想说你们,你们能不能再恶心点?
有的读者,男的就是精虫上脑,女的就是脑子发育不完全。
你的童年和我的童年怎么不一样啊?脑子里都是那些狗屁恋爱,你脑子没毛病吧,原着的女主才是小学生啊!小学生啊!
小学生!你懂不懂!就是一个11或者12岁的小女生,你和她谈恋爱?你不怕牢底坐穿啊。
不过也对,一般写同人文的哪有什么法律啊,都是满足自私心。
你的良心呢?
你写这篇文章?良心不会痛吗,你们真的是有恋童癖,现实上不敢和小学生谈恋爱,在网络上写同人文来污染童年。
呕!
你喜欢同人文,要么你就创原着女主,要么你就别对未成年的女主下手。
你们这些污染童年的作者,是让我的三观颠簸。
作者不正常,读者也不正常,我是真服了!
你们是大拇指!真的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