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大雁将吴三啄得体无完肤,几个民兵在倪会长的命令下,上前架着吴三躲进了渔民协会。那些在天上的大雁盘旋了好一会才飞回到了菜籽湖里。
许多渔民和乡里乡亲亲眼目睹着这一幕,想着平时听人家说某人打了大雁,某人被大雁啄了,一时都还不大相信,今天见大雁啄着吴三,才终于相信了这是真的。回家便告诉家里人,以后千万不能再打大雁了。
那吴三遭了报应,被大雁啄得血肉模糊,并且还被大雁啄瞎了一只眼睛。如今又被人家知道了不仅是撒谎的小事了,一个人的人品永远地被人们鄙视着,再也不能在渔民协会里混了,便在一天清早,离开了家乡的菜籽湖,出外谋生去了。
那一个倪会长家的亲戚,也应是安全责任心不够,被人家偷打了一枪。菜籽湖渔民协会民兵排决定,对于其的不认真,决定撤销其的民兵资格,并扣工分50个。大家都没有意见,最后倪会长根据菜籽湖水岸居民的要求,告诉大家,决定从今天开始,来菜籽湖过冬的大雁,永远都是菜籽湖岸边人家l的好朋友。
大家戏称着,大雁喜欢菜籽湖,所以菜籽湖的渔民都很言不尤衷地笑淆着:通过这次事件,许多人都认为,大雁是千万不能打的。
许许多多的历史事实早已证实,为人一定要诚实,大小不欺。这样才能生活得平平实实的。
从此以后,菜籽湖沿岸的居民,都把大雁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就这样,来菜籽湖岸边过冬的大雁一年比一年多。
米采菱站在石会山外的水岸,望着水中的菜籽墩和菜籽墩上空的落日,知道今天是等不到石头了,便蹲下来坐在水岸的崖石上,想着和石头接触的点点滴滴的事情,石头的形象便浅深得当地浮在米采菱菱的心头。
石头说:因为大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同时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持枪猎捕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未按照规定捕杀国家种地那保护动物的处罚如下: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吃大雁的,会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时米采菱还没有听说过国家关于对野生动物和鸟类,大雁的保护呢?听完石头讲的关于大雁的保护知识,对菜籽湖中的大雁有了一个更深的印象。
石头说:随着野生动物生存状况的不断恶化,中国出现了千千万万个护鸟志愿者,他们中有大学教授,有在校大学生,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也有一些行业的个体户。让人很难想到的是,在河南,竟有一支几乎完全是由农民组成的护鸟大军,他们成立了两个志愿者保护组织,十几年来,他们把关注鸟类、保护鸟类作为自己的职责。每年的八月初一雁门开,在大雁和大过来越冬的季节,便与林业部门一起,坚持夜间巡护,打击盗猎分子。同时做一些鸟类保护的宣传工作。
但前些年,盗猎大雁的情况相当严重。先是用猎枪打。有一次外地的人到这里来,两三天就打了一船大雁回去。后来禁枪了,就投毒,大批的大雁被毒死,有时一天早上就可以拣一马车。原本几百几千只成群的大雁后来只能见到十几只了。
看到那一堆堆死去的大雁,面对大雁日渐减少的趋势,当时当村长的心疼得厉害。他说:“不保护不行了,再不保护就绝迹了。”于是他一发现有盗猎的,就给林业公安打电话举报,后来就成立了保护协会,并取得了县政府的支持,与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起了巡查行动。石头便也是那些保护大雁的组织成员。
石头还告诉米采菱:大雁是候鸟,喜冷怕热,对气候要求高,大雁性烈畏人,对人持有高度警惕性,自由空间常与人保持在百米开外的距离。被人缚捉时,会极力挣扎反抗,不吃不喝到死。大雁食物比较单纯,食性比较特殊,它食嫩不食老,食散不食粘,食脆不食软。例如对麦苗、麦子、小青菜特别爱食,进食速度极高,但对馒头、面条、米饭则很少食,对玉米则一定要用嘴咬碎后才咽下,对水果一定要切碎后才能食之。对鱼、虾、肉、油类则根本不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