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股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陡然围困住他的全身,将他像是粽子一样包裹着,再也无法扭动分毫。

    随即,手掌的主人一发力,黑人保镖就像是一个破布麻袋般,被一溜烟拎到了房内。

    直到此刻,黑人保镖才看清了黑手的主人,那是一个看不清面容的黑衣人!

    他的脑子里还在想,对方究竟想干什么时。

    陆铭带着手套的双手已经捏住了他的头,像是捧着一个西瓜般,狠狠一扭。

    “咔嚓!”

    清脆的骨裂声爆响在脑海,随即,他就再也没有任何想法了,一瞬间就失去了意识和自主呼吸的能力。

    陆铭开始搜索对方身上的工具,在他后腰处发现了枪支。

    陆铭低头看去,念力一掀,黑人保镖的尸体就被翻了个面儿,他后腰上的西服燕尾被掀开,一只黑色的格洛克17型手枪正装在枪套里。

    这个型号的枪支在米国很大众化,流通量很大,甚至还占据了近四成的警用自动手枪市场,因此也被黑帮所喜欢。

    念力覆盖,皮套上的扣子被剥开,手枪自动从枪套内滑出,自下而上飞入陆铭的手心。

    “咔咔。”

    陆铭卸下弹夹,里面装满17发子弹,

    有了枪支,陆铭心里就稳多了,

    他现在的念力还未臻至巅峰,万一全用来对付敌人了,到时候抢劫完飞不起来,或者飞到半途摔下来,那就搞笑了。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他才如此小心地先杀了个保镖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