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Z小说>历史>非遗鉴赏 > 第185章 秧歌
    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现各地的秧歌一般以秧歌舞队为主要形态,舞队人数少则十数人,多时达上百人,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根据角色的需要手持相应的手绢、伞、棒、鼓、钱鞭等道具,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各地秧歌的舞法、动作和风格各不相同,有的威武雄浑,有的柔美俏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秧歌是中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既有表演性的,也有自娱性的,自娱娱人,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各地均出现过一些有代表性的民间秧歌艺人,很多民间艺人对新中国舞蹈事业的建设发挥过重要作用。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环境随之发生变化的今天,能够掌握传统秧歌技艺和纯正舞蹈风格的民间艺人已寥若晨星,保护和传承工作亟待进行。

    昌黎地秧歌是河北省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分布在河北省昌黎、卢龙、抚宁、乐亭、滦县等地。它最早产生于元代,一直流传至今。

    昌黎地秧歌从形式到内容都有鲜明的个性。它形式上分为排街秧歌和场子秧歌两种,内容上除“平秧歌”无固定情节外,大多是“秧歌出子”。昌黎地秧歌的行当分为“妞”、“丑”、“”、“公子”几种,表演各具特色。昌黎地秧歌产生之初,各行当均由男性扮演。在角色、结构、服饰上受蒙古族文化影响,现在地秧歌中“丑”角所戴的“缨子帽”就是从蒙古族服饰发展而来的。昌黎地秧歌与当地的民间歌舞、小戏有密切联系,表现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呈现出角色化、行当化的艺术特征,能深刻地表现人物的性格和情感,丰富细腻地表达动作意图,这在民间舞蹈中显得十分突出。昌黎地秧歌中著名的秧歌小戏有《扑蝴蝶》、《锯缸》、《王二小赶脚》、《傻柱子接媳妇》、《跑驴》等。昌黎地秧歌的舞蹈强调身体各部位的相互配合,肩、胯、膝、腕扭动灵活,表现诙谐有趣。以著名民间艺人周国宝为代表的周派、张谦为代表的张派、卢凤春为代表的卢派等几种地秧歌的风格流派各具魅力,家喻户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昌黎地秧歌节目《跑驴》参加了世界青年联欢节,获得银奖。1996年,昌黎县被文化部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昌黎地秧歌是一种体现农民生活情趣、舞蹈风格鲜明独特的秧歌形式,它反映了农业社会、农村生活的部分特征和农民乐观诙谐的精神风貌。但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艺人高龄化等原因,昌黎地秧歌的传承面临着严峻形势,亟待抢救和保护。

    鼓子秧歌分布在今山东鲁北平原的商河地区,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鼓子秧歌源于北宋,成于明,盛于清。据当地著名老艺人说,北宋年间,商河一带连年受灾,包公从河南到此放粮,赈济灾民,并由他的属下把鼓子秧歌传授给当地百姓。后来每逢新春佳节人们就跑起秧歌,以示对包公的感激之情,流传至今,相沿成俗。

    鼓子秧歌在商河民间上至老者下至少儿都爱学会跳。全县21个乡镇,八百多个村都能组织秧歌队。秧歌队伍中有伞头、鼓子、棒槌、腊花、丑角五种角色,表演风格迥异,韵味独特。现存鼓子秧歌主要分为“行程”和“跑场”两部分,“行程”是舞队在行进或进入场地前的舞蹈;“跑场”是表演的主体,又分不同角色表演的“文场”和“武场”。鼓子秧歌表演所跑的场子队形极为丰富,有“牛鼻钳”、“勾心梅”、“一街二门”、“六六大顺”、“里四外八”、“八条街”、“四门斗”等百余种。“伞头”动作圆润,“鼓子”动作粗犷豪放,“棒槌”动作轻巧敏捷,“腊花”动作泼辣大方,而颠颤、划圆、蹲扑、跳窜等动作为各角色所共有。

    鼓子秧歌舞者众多,组织严密,形式完整,舞技健美,气势磅礴,蕴藏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富有浓郁的时代气息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新中国成立后,鼓子秧歌多次参加全国民间艺术大赛,屡获大奖。1996年,商河县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称号。鼓子秧歌的继承与发展,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

    胶州秧歌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又称“地秧歌”、“耍秧歌”、“跷秧歌”、“扭断腰”、“三道弯”等,流行于山东省胶州市东小屯村一带。胶州秧歌起源于清咸丰年间,据清代宋观炜所作《秧歌词》的描述推测,当时的胶州秧歌舞蹈动作、行当名称、服装道具等与现在基本相同。

    胶州秧歌有膏药客、翠花、扇女、小、棒槌、鼓子等角色,基本动作主要有“翠花扭三步”、“撇扇”、“小扭”、“棒花”、“丑鼓八态”等,表演程序有“开场白”、“跑场”、“小戏”三部分,跑场队形有“十字梅”、“四门斗”、“两扇门”、“正反挖心”、“大摆队”、“绳子头”等,还有《送闺女》、《三贤》、《小姑贤》、《双推磨》等小戏。胶州秧歌中,女性舞蹈动作抬重踩轻腰身飘,行走如同风摆柳,富有韧性和曲线美,“扭断腰”、“三道弯”为其代表动作;“棒槌”的动作轻脆洒脱;“鼓子”的动作有“丑鼓八态”,韵味奇特。其音乐由打击乐、唢呐牌子、民间小调三大部分组成。小戏秧歌原有72个剧目,现存135个。胶州全市现有秧歌队一百多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关人员曾先后七次对胶州秧歌进行挖掘整理,现已将其编列为汉民族舞蹈的教材之一。1996年,小屯村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称号。胶州秧歌萌生于乡土,活跃于民间,在发展中自行流变,是群众自发参与、自由宣泄、自娱自乐的广场民间艺术,展现了胶东农村女性特有的健美体态和情性魅力,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研究价值。

    海阳大秧歌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系民间社火中的舞蹈部分,流行于山东半岛南翼、黄海之滨的海阳市一带。

    海阳大秧歌是一种集歌、舞、戏于一体的民间艺术形式,它遍布海阳的十余处乡镇,并辐射至周边地区。据海阳赵家庄《赵氏谱书》记载:“二世祖(赵)通,世袭(大嵩卫)指挥、镇抚,诰封武略将军。洪熙元年,欣逢五世同堂,上赐‘七叶衍祥’金额,悬匾谷旦,诸位指挥偕缙绅光临赐贺。乐舞生闻《韶》,率其创练之秧歌,舞唱于庭,其乐融融。”据此可知,海阳秧歌实创于明代。

    海阳大秧歌表演内容丰富,队伍结构严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出行时排在最前列的是执事部分,其次是乐队,随后是舞队。舞队有各类角色几十人,其中包括指挥者——药大夫,集体表演者——花鼓、小、霸王鞭,双人表演者——货郎与翠花、箍漏与王大娘、丑婆与傻小子、老头与老婆、相公与媳妇等,排在最后的是秧歌剧人物或戏曲杂扮者。秧歌队常用阵式有“二龙吐须”、“八卦斗”、“龙摆尾”、“龙盘尾”、“二龙绞柱”、“三鱼争头”、“众星捧月”等。海阳秧歌舞蹈动作的突出特点是跑扭结合,舞者在奔跑中扭动,女性扭腰挽扇、上步抖肩,活泼大方;男性颤步晃头、挥臂换肩,爽朗风趣。

    海阳大秧歌是海阳人民集体智慧和创造精神的体现,在现实中,海阳秧歌鲜明地展现了海阳农村百姓的精神风貌和性格特征,是一方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审美价值和历史价值,对于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海阳大秧歌现已被编列为汉民族舞蹈教材之一。1996年,海阳市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陕北秧歌是流传于陕北高原的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和代表性的传统舞蹈,又称“闹红火”、“闹秧歌”、“闹社火”、“闹阳歌”等。它主要分布在陕西榆林、延安、绥德、米脂等地,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绥德秧歌最具代表性。

    绥德可谓陕北秧歌的中心,那里的农村至今仍保留传统的秧歌表演程式、礼俗和风格特色,其中既有古代乡人驱傩的“神会秧歌”、“二十八宿老秧歌”,也有1942年之后才兴起的新秧歌。秧歌表演者常有数十人,有的多达近百人,在伞头的率领下,踏着铿锵的锣鼓,和着嘹亮的唢呐,作出扭、摆、走、跳、转的动作尽情欢舞。沉浸在欢乐愉快的喜庆气氛中的陕北高原秧歌表演十分红火。秧歌吸收当地流传的水船、跑驴、高跷、狮子、踢场子等形式中的艺术元素,组成浩浩荡荡的秧歌队。传统的老秧歌、神会秧歌中保存着“起场”、“谒庙”、“敬神”等祭祀礼俗,表演中还有拜门(又称沿门子)、搭彩门、踩大场、转九曲等活动。一个秧歌队从数十人到上百人不等,表演中有“原地扭”、“走十字步”、“三步一跳”、“斜身步”、“抖肩步”等,陕北秧歌分为“大场”和“小场”两种,大场队形变化丰富,有“龙摆尾”、“卷白菜”、“十字梅花”、“二龙吐水”、“十二莲灯”等数百种排列法;小场表演包括“水船”、“跑驴”、“高跷”、“霸王鞭”等。也可根据动作风格和内容划分为“文场子”、“武场子”、“踢场子”、“丑场子”等;其中“踢场子”为表现男女爱情生活的双人舞,有较高难度的舞蹈动作,需展示“软腰”、“二起脚”、“三脚不落地”、“龙爪穿云”、“金鸡独立”、“金钩倒挂”等高难技巧。陕北秧歌在1942年的延安新秧歌运动中成为主角,被赋予了新的精神风貌和时代内容,并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而传遍全国。陕北秧歌表现了陕北群众质朴、憨厚、乐观的性格,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