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若是熊猫血,孩子不是,很容易发生新生儿溶血反应。
而且要是一般女同志摘了一个肾,把身子养好,生孩子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问题凌菲的血型稀少,要是大出血了,很难找到可以同血型的血浆。
卖血给他父亲的那两人,他不可能介绍给凌菲,要是那两人肯捐肾,他也不需要把凌菲找回来。
而且医生说了,移植亲人的肾排斥反应会少一些。所以提前这才把凌菲找出来,只有老父亲多活几年,他们这些晚辈才能更上一层楼。
凌菲之所以答应那么快,原本她打算找个借口,说等结婚生了孩子再捐,只要她爸同意。
她就能高枕无忧了,看她爷爷那肿得发泡的脸估计也活不到她生孩子了。
而且生完孩子她还要养半年身体才能捐,她爷爷肯定活不了那么久。
一个字拖,把爷爷拖死了,那就不关她的事。
既然父亲逼她今年捐肾,那她也只好假装先答应,等工作的事搞定,她嫁去了余家后,再想办法给爷爷弄点与药相克的食物,早点把他送走,这样也不会惦记她的肾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又不是真的傻子,她现在反应过来,她爸之所以把她认回来不就是想让她给爷爷捐肾吗?
既然这样,先给自己谋点利益再说,换肾的事还早着呢。
啪嗒一声,王成章从抽屉一份捐赠协议书放在桌面。
“菲菲,先把这个签了,明天我就让人把考试答案告诉你。”
凌菲有些错愕地看着那份捐赠协议书,她真的要签吗?签了就必须给她爷爷捐肾。
万一签了明天就被拽去医院怎么办?工作的事还没搞定,她还没结婚,还没嫁去余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