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很简单,他一目十行之下迅速看过。
主要传达了两大内容。
首先是收购之后的利益分配。
斯沃琪集团收购之后,每年需要从屈臣氏获取20%到30%的利润分成。
15%到20%利润作为企业的公积金,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30%利润投入到屈臣氏的未来发展当中。
剩余股东和集团董事每年可从中获取20%固定利润分红。
这个利益分配,徐浩文是可以接受的。
因为屈臣氏一旦被斯沃琪集团收购,必然会进行注资,占据绝大多数股份,拿走30%分红,还真不算多。
但是公司的经营主导权交给谁呢?
这就是第二条了。
屈臣氏在收购之后,第一步就是要剥离不相关的资产,然后找准品牌定位、确立品牌价值、用服务提升自有品牌。
详细的内容,邵维鼎当然不会写在上面。
员工主要构成是管理人员、店长、店员、药剂师、物流后勤人员。
这些职位由屈臣氏自主进行选择。
换句话说,斯沃琪集团除了抓主导权之外,具体的权力还是会下放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