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叟此人身形矮小,肤色棕褐,目有精光,乃奉行的门客之一。他身手一般但逃跑的本事过人,因擅长隐于市集之中,察言观色,耳聪目明,是盗取探查消息的一把好手,故而被奉行招至麾下。
“让公子久等了。”良叟拈了拈小胡子,从身上掏了皱巴马的本账册出来:“那日公子以身试险,贼子撤退后老叟便偷偷跟在他们身后,只见他们朝南往一山沟钻去,去的方向却也不是一鸣寨,是条大江。”
“大江?”奉行挑了挑眉,接过账本。
“正是,南麓山南边乃一大江,只可惜那些人乘船而去,而江流太过湍急,老叟只身不敢渡江,这才断了线索。”良叟可惜道。
“你可看见他们往哪去?”奉行翻开账册,仔细看了起来。
“船往南边去了。”良叟答道,随后不解:“公子为何要传信老叟去偷这粮商账本啊?”
“明日约了粮商至凤鸣楼采买议价,这价格我要提前悉知。还要劳烦良叟明日跟我走一趟,盯着那些商人的表情。”奉行翻过一账页,记住了粮食采买的价格,淡淡道。
原来如些,良叟点头应了下来,随后疾步离开了。
一阵凉风吹过,药堂前又剩下奉行一人,如同原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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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一,卯时。
旭日初升,晨光照亮了南麓山,姜红一早便在山下牵着马儿等人汇合。
等了一会,就见一人从枫林里走了出来,他头戴嵌翡翠小冠,身穿暗云纹圆领红袍,腰系烫金线宽边锦带,穿的是衣冠楚楚,配的却是大俗之色。再看那张脸,剑眉星目,清隽矜骄,硬生生的将这红配绿的衣裳给压了下去,显得贵气十足。
怎么说呢,这满山的枫叶都红不过他。
“奉公子这是?”姜红饶有兴趣的打量了一眼这暴发户的打扮,凭心而论,他确实长得养眼,也压得住这衣裳,这副我很有钱的样子就合她味口。
“商人本色。”奉行轻笑道,身上的红裳给他添了三分世俗的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