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宇明白自身的价值,别看最近挺红的,但是人气还是比不了那些老牌大咖们,代言费也没有多少。但是唐宇相信,随着日后自己拍摄出更多优秀的影视作品,迟早能追上这些人的地位。到时候自己的商业价值将会更加大。
所以唐宇很有理智告诉了张诗怡,代言合约最多一年一签,最好是只签约临时性的代言合同。比如说上一次《我是歌手》就给一期的钱。其实说白了就有点像钟点工一样,干一个小时的工作,就给一个小时的酬劳。
张诗怡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觉得代言合同越短越好,老板给出的解释,将来以后自己会更牛掰,如果签了长约不就是让这些厂商占大便宜了嘛!
虽然张诗怡心里不是很认同唐宇这种自恋的解释,但是身体却很诚实的执行了唐宇交代的工作。
而那些厂商一听还有这种临时工合同,那更是欢天喜地!恨不得紧紧握住唐宇的手表示感谢:“厚道!”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种操作是投资风险是最小的,也是广告效果最大的,现在节目正当红,只要有自己的品牌上去亮亮相就可以了。再说万一和唐宇签了长约,第二期唐宇就被淘汰了,那自家的损失怎么办?谁负责?
所以这些厂商在和张诗怡谈判的时候,也是尽可能的让步,因为不能让唐宇这位厚道人难做。而张诗怡一看厂商让步之后,更是乘胜追击,这些人在内部沟通了一会之后,也是爽快的答应了。
最后张诗怡总共签下了15份临时商业代言合同,上一期节目的话,加起来的酬劳大约有差不多80万,这个谈判结果很是让唐宇满意!
既然签完了合同,那肯定是要履行合约的。
而当电视机前的观众看到第二期《我是歌王》,唐宇的装扮时,则是掉了一地眼镜,这是唐宇?
不同于以往唐宇比较正式的着装,这次突然变成了潮男,让观众很不适应。
只见唐宇戴着夸张的蛤蟆镜,从头到脚更是各种品牌logo的休闲装,脚上穿上了滑板鞋,腰间还露出了某品牌logo的皮带。
而唐宇唱的歌曲不知道逗番了多少观众。
“请你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闪闪红星里面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