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华夏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简称专资办)。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中影数字提留1-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大部分情况为40)。
4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5很多情况下,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时发行方会收取12-20的代理发行费。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
6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5。
7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1(1-00-005)40(1-01)=0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
以上情况为例,一部最终票房1亿的影片,回收的票房回款为00万左右。
按照这个公式来计算的话,唐宇投资2亿5千万的《杀破狼之杀无赦》,票房必须取得8个亿,才能勉强保本。所以唐宇当初才喊了10个亿的票房,毕竟大家拍电影,都是奔着赚钱这个目的去的,唐宇自然也不例外!不仅要把好电影带给观众,更要赚钱!
一般电影上映前夕,都会举办电影首映礼,请剧中主创人员上台发表一下拍戏期间的趣事或者辛苦感言。或者请影评人、媒体记者等观看电影,塞点红包意思一下,叫他们给电影写一点好评,做最后的宣传,好忽悠一些观众进入影院掏钱看电影。
这都是常规操作,或者说潜规则更合适一点!
但是唐宇、吴京、托尼贾这部戏中的人,都在曼谷,显然没办法回国内举办电影首映礼了。
而且唐宇本来就对什么影评人和记者嗤之以鼻,根本没多少好感,甚至有点反感!
这些人除了对电影各种指手画脚之外,初听貌似讲的头头是道,但其实最后想想屁用都没有!
如果这些人真的那么懂电影的话,为什么不自己去拍呢?
因为影评人只会耍嘴皮子,和记者一样,只会动笔杆子。这些老古董早就该退出历史的舞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