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之于蚁民,相当于飞马相对于人类。
这蟋蟀弹跳力好,藤椒一早就在沙棘荒原上得意狂奔。
他身穿金色马甲,这是作为头领的标志。
他背着银色长枪,这是勇士的象征。
他夸下骑着六驱,六驱的后腿强健有力,如果仅仅是看腿,很容易让人想像出一个健身美男。
“冲锋!”
藤椒用须语大喊,接着,六驱在藤椒的驾驭之下狂奔起来,连跑带跳,似有用不完的精力。
这景象深深感染了小林,再自己激发了小林的艺术细胞。他先是趴在云宫顶上,一动不动、入神的看着驾驭蟋蟀的藤椒。
忽然,小林惊坐起来,他的触须舞动出了节奏:
骑蟋蟀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飞驰的蟋蟀像疾风一样
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
……
小燃不禁喷了起来,看来,无论是人类的艺术,还是蚁族的艺术,在某些形式上,都有着非同寻常的巧合。
莱豆提醒小燃,道:“蟋蟀这种低阶虫族,在原来的紫薯平原有许多呢。他们都非常爱吃红薯紫薯,紫薯平原,好像是它们的天然牧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