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扬看到打开的盅盆里,有一条花生米大小纯白的盅虫。不过以他对盅的了解,当然看不出来什么:
“那你可难到我了,在我眼中,它们好像都是颜色不同,大小不一的虫子而已”
兰珠摆弄着盅盆里的虫子:“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血液特别敏感,而且非常挑剔。第一次尝到是什么血,那么就只认一种血。
就算你把它放在百里之外,它也可以自己找上血主所以,我们可以用它来找到凶手”
安洪涛也是啧啧称奇:“苗疆盅术,果然是博大精深不过这个血痕已经都干了,还能有用吗”
“我有办法。”
兰珠跑回到自己的房间,很快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个小瓶,小心地将方扬取出的干涸血渍放在一个瓷碗里,将瓶口打开,倒出一些淡红色的液体。
说来奇怪,这些液体和干涸的血渍相遇,很快就完全的融合,竟然看进来和新鲜的血液一模一样
方扬感叹道:“实在是太神奇了这是什么东西”
兰珠不无得意地回答道:“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药方,给它起了个名子叫化血脂。”
方扬问:“接下来是不是让血盅吸血就可以了”
“对。”兰珠把血盅放在瓷碗里,它立刻开始吸食碗里的血液,几秒钟之后,吸的干干净净,血盅的身体也变成了暗红色。
让人奇怪的是,血盅喝了血之后,并没有立刻飞走,而是飞回了盅盆之中。
方扬看着兰珠:“是不是哪里出错了这个小东西,怎么不去找自己的血主”
兰珠小心地将血盅收好:“不是你想的那样,血盅只有在第一次吸血之后,才能从幼虫进化到成虫。
但是这个过程,大概要维持七天左右。这七天里,它不用吸血,处于休眠状态。七天之后,才会飞出去找自己的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