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到了童飞燕,是肉字。
这也不对的,以童飞燕的性格最好配上黄体,就是考虑到童飞燕对书法造诣略差,有可能不识,也不大适合,那也要配上那种枯藤体。然而郑朗哪里管这些,除了江杏儿的黄体字关照了一下外,其他三人完全是随机。
所以童飞燕手中是刘体。
众人也看画,此时郑朗绘画技巧还没有大成,也不及他在书法上的造诣,再加上又是浮雕,众人只觉得竹笔筒有画有字有上佳的诗余,很雅致外,其他的没有觉得什么。
而且宋人对画虽重视,还不及对书法重视,对于雕刻艺术,更是不怎么放在心上。
当然,郑朗可不这样想,他心中是很喜欢的。
词也唱过,于是一起看书法,又一起啧啧惊奇。
郑朗琢磨好久,也临摹了好久,最后才察觉出来刘罗锅走的道路,还是为了讨好乾隆的,因此在赵董字体上加肥。不过赵孟体的妩媚,他同样嫌之。于是吸纳了颜体字的雄奇。这一改,字体还是以圆润为主,雄奇没有了,可是赵董体与肥字特有的一些媚气也减淡了七分。
不琢磨出来,就是形似,也临摹不出来。
近两年的进步,虽不是大家,也是一个书法的小家了,完全有了这个资格。
其实赵孟頫与董其昌的书法,没有后人说得那么不堪,只是字让乾隆写坏了,替乾隆担负了不少的骂名。
但这时候,哪里有赵孟頫与董其昌的书法,因此放在刘知州眼中,便觉得不可思议,一开始也与许多人一样的想法,是从颜体上吸体过来的一种新字体。可细细琢磨后,发觉不是。
越看就越不是,然后心中茫然,不管什么字,总有一个来历,比如自己后生的字,仔细看出,字架结构是二王的,细节部分,有一些唐朝各大家的手法。难不成这种书法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带着狐疑的心情,走到白玉娘面前,又是一种搞怪的字!
晚清咸丰同治时的书法大家何绍基的回腕法字体。这个人不但是一个书法家,也是一个著名的画家,同样试图以画入字,因此书法带来了独特的线条感。
他的楷书还算正常的,小行也算正常的,大行则古怪了,如一根根零乱的古藤在筒壁上爬行。若不是看中了这首词,还有这个笔筒的新奇,当初白玉娘差一点将它扔出去。心中还叹息呢,制作这么精巧的物事,又写下如此雅约的诗余,居然写下这么丑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