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肃举起手中的弯刀,喝道:“杀。”
箭在飞,马在奔。
果然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兵士,如此狼狈了,虽是南方马,毕竟是马,在高速奔跑中,仅是两波箭雨,不到六十支箭矢,居然射中两名蕃骑。一名蕃骑箭伤不严重,发出一声大吼,连着箭头生生从肉里拽出来。胳膊肘儿上还在喷血,继续使着弯刀骑马向交趾兵士奔去。狂悍之气再次让这些蛮人汗颜。不仅是高科技了,兵士也凶悍哪。
另一名蕃骑情况有些不妙,一箭正中胸口,掉下马来,因为脚还在马蹬里,让马拖了很远。
这些蕃骑跟了郑朗很长时间,看到他牺牲,郑朗不由地攥紧拳头,愤怒地低吼一声:“杀。”
渀佛听到他的话,马的速度更快,扬起阵阵尘灰,马蹄声踩在地面上,发出一首急促的进行曲。已经冲到交趾兵士面前,有的交趾兵士吓得向林中逃去,可哪里来得及?有的交趾兵士仍然勇敢地放下弓箭,拨出腰刀,想要拼命。
“杀,”几乎同时,三十几名蕃骑举起大刀挥砍下去,马还在跑,刀却在一次次地挥舞,虽有人在反抗,但几无一合之敌,中刀必亡。郑朗眼睛却睐了起来,短暂的一刹那时间,让郑朗看到一个秘密,不是交趾这几十名兵士不勇敢,在敌境深处,经此乍变,依然还有一半人在反抗,算是不错了。换普通的宋军前来,表现会远比他们更差。不过也不能当作常例,毕竟是精挑细选过来的勇士,与普通兵士是不同的。与勇敢无关,而是纪律,自林中逃出来,有的兵士伏地投降,有的负隅顽抗,有的想要逃命,就连射箭时也不是很整齐,尽管有可能个个是射箭手。
这个漏洞在自己手中无所谓,若是放在狄青这样的名将手中,会将它无限地放大。
战马还在狂奔,虽是三十几人,还是不习惯的南马,然而三十几人穿插纵横,进退自如,让人看得赏心悦目。但这个赏心悦目的背后却包含着一个巨大的意味,那就是训练有素!这才是最可怕的。
仅是几次穿插,三十一名交趾人全部倒在血泊里。
“你,你……”李日同气得直哆嗦,用手指着郑朗,气得说不出话。
“别急,李日同,你既然来了,某还有一件事没有与你谈呢,”郑朗说着“挽起”他的手,往城中拉。别以为郑朗是文官,更不会什么武艺,不过自幼家庭情况良好,对自己也不吝啬,身体远比普通人更强壮。说不定练一练,还是一个好战士呢。李日同精瘦的身体让他就象拎小鸡一样,几乎是提着,提向城里。
人群还没有散,在观看气艇降落,打扫战场。
郑朗一行人却进了城。
对郑朗做法李日同十分愤怒,可忽然想到自己四十名侍卫全部牺牲,仅剩下一些无用的下杂与文吏,而这个宰相心狠手辣,让人难以想像,变得老实了。
让郑朗强行拉到州衙,郑朗说道:“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