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Z小说>奇幻>刘备的日常 > 1.95 黄巾屯田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阳翟辛氏大量北上,定居蓟国。留下虽是旁枝,却也足用。又有颍川长社人,枣祗(zhi),来投。枣祗本姓棘,因先祖避难(一说避仇)改姓枣。辟为属吏,上疏献策“黄巾屯田”。

    屯田之法,古而有之。前汉景帝时,晁错上《守边备塞疏》,主张“屯田自给”,光武中兴,伏波将军马亦曾在陇西屯田。然两汉屯田,只限于边塞,为确保军粮供应。

    按照县令心中所想,安民之法,乃与蓟国等同既将黄巾编为齐民,户户授以田宅,牛马、机关器,先行租赁,分期偿还。诸如此类。

    换言之,非边关屯田制,而是蓟国圩田制。

    见县令心有疑虑。枣祗解释道与流民举族投奔蓟国不同。黄巾毕竟是流寇出身。关系杂乱,分户困难。强行分户,反易生乱。更何况,黄巾众来自天南海北,民籍早已无存,无同乡宗亲作保,又如何能取信。今战乱频出,更兼蝗旱泛滥,各地皆有荒田。单以豫州为例,战乱以来,百姓逃亡,十室九空,几无产出。万顷之地,无人耕种,遂被豪强大姓圈占。更加百万黄巾盘踞,四下抄掠,各郡流民无数,居无定所。身处绝境而走投无路。唯有避入豪强坞堡,自卖为奴。若将荒田、黄巾与流民,三者皆充分利用,改边关军屯为民屯,一举数得既能令民饱食,亦足可补长公主食赋,更促黄巾与流民,二相融合。待各自成家,知根知底,那时,再编户为民,不迟。

    县令纳其言,并举枣祗为典农校尉,权负责屯田事宜。

    枣祗大刀阔斧。首将无主农田,收归官有。再分与黄巾众及各地流民。按军队编制,编撰成伍、什、屯、曲。统一提供土地、良种、耕牛及农作机关器。屯田所获,按兵屯之法征收百分之五十(50),外加“牛器租”十分之一(10)。以十年为期,耕满十年,土地转为私有,田租降为“三十税一”。

    竟要征屯民六成所获!县中官吏群起反对。如此横征暴敛,别说蓟国“三十税一”,便是“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五成)”,亦不能相比。

    此举与暴政何异。

    枣祗又解释道黄巾众与流民所耕,乃是我县官田。蓟国虽“三十税一”,然田宅皆是农人先行赊买,分期偿还。单一进宅院,并一顷良田,便作价六十万蓟钱。同以十年为期,每年要额外缴纳六万钱赋税。又岂只是三十税一。以亩产六石计,足有六成有余。

    阳翟主簿,怒而抗辩蓟国稻作,一季二收。稻花鱼如何不算?何况蓟国年年大建。青壮健妇,筑城通渠,日赚二百大钱。更加男耕女织,名产何其多也。

    枣祗亦大声反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蓟国营城,非一日之功。终归是万事开头难。遥想二十年前,楼桑少君,首开稻作。又岂有一季二收,数城大建,各式名产?不正如,我等眼前这般。

    县令遂纳枣祗之议。

    枣祗首创“寓兵于农”、“兵农合一”之先例。屯田第一年,便“得谷百万斛”。

    赞枣祗之举,“丰足军用,摧灭群逆,克定天下,以隆王室。”

    兵马齐整,官吏就位。钱粮足备,民心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