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长,有两个记者开车过来,一个女记者和一个男摄影师,一下车那个摄影师就举起摄像机对准江浩。
“我叫凯瑟琳?”
“江浩,可以叫我乔恩。”江浩笑着和对方握手。
杰瑞是个有眼力的家伙,他也想进镜头,眼珠转了转,跑去旁边的自动售卖机,准备买几瓶饮料贿赂一下记者。
“乔恩警官,我准备对您进行一次采访,昨天救人时,有没有想过自身的危险,是什么让做出那样的决定,面对危险选择去救人?”女记者凯瑟琳问道。
如果在中国,记者绝对不会这么问,因为中国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所以中国人就理所当然认为世界警察都有义务保护人民。
很显然,并不是。
美国警察的执法逻辑权重排列是,第一保护自己安,第二制服嫌疑人,第三保护受害者。
在警察学校上课时,老师就说过,美国警察制度的设计,并不要求美国警察保护人民。
当年美国有一起轰动美,甚至改变美和各州法律的案件,1975年,就在距离白宫几公里的一个居民区,几个匪徒破门而入闯入一户家中,有人报警,可在接下来的14个小时里,警察来了好几拨,敲门没人开就又都走了。
几个女人遭受殴打、抢劫和轮歼,14个小时的摧残折磨,最后劫匪跑了。
几个女人最后把警察告上法庭,可最高法院裁定,警察没有法律义务保护她们三人,三人起诉警察败诉,当时举国哗然!
美最高法院的解释是:
“警察的任务是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而没有法律义务去保护任何具体的公民。所以且只有自己,有义务保护的安,家人的安和爱的人的安。”
自此以后,美各州立法机构开始面下放公民自卫权,无论是民主党的蓝州还是共和党的红州,自卫权和公开持枪权开始面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