噼噼啪啪!
两人的棍棒不住交击,如果是铁棍,估计都能冒火星子。
打斗了一炷香时间,两个人都累了,停下来休息,呼哧呼哧喘气,杰克陈道:“我发现你真是个习武天才,这才多久,你就把我会的东西差不多都学全了。”
“不瞒你说,我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你只要教一遍我就能全部记住,我本身也练拳,身体底子在,所以学起来才这么快。”江浩笑着说道。
杰克陈苦笑摇摇头,“我可是从7岁就开始打熬筋骨,练了十七八年才有如今水平。”
就在这时,天空的苍鹰忽然鸣叫了一声。
江浩心里一动,看向头顶苍鹰,只见苍鹰向着远处一个山坡方向飞去,江浩明白了它的意思,有人藏在山坡那边。
那个山坡有很多杂草灌木,距离差不多三四百米,如果有人用狙击枪打自己,恐怕他和杰克陈都有危险。
“姜文,今天我教你打长枪,远程狙击。”江浩说着,走到马匹身旁,从马袋子里拿出几只步枪。
“这是温彻斯特,你应该知道吧,我给你介绍一下另外几种枪,这几种枪的射程更远,精度更准,唯一的缺点就是单发,比温彻斯特要麻烦的多。”
......
江浩一一给姜文介绍这几把枪,最后他拿起一杆魏渥斯步枪,这可是江浩好不容易弄到的一把枪。
美国南北战争时,出现了一种狙击步枪就是魏渥斯步枪,装备3倍瞄准镜,据说曾经创下了700米超远距离击杀的记录。
江浩始终让马站在自己身前,有意挡住自己的身体,不管对方现在是否瞄准自己,总之不能给对方机会。
江浩把子弹推上膛,步枪慢慢放在肩膀上,忽然,他的枪头猛地一转,朝向荒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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