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拍之前完成谈判。”马修对这个数额非常满意,“不要影响到剧组正常拍摄。”
影片还没有开拍,就能通过广告赞助收回4000万美元投资,这无疑会让他和大卫-埃里森的资金压力小很多。
马修又提醒道,“对于广告插入的方式,他们必须与剧组协商解决,注意这一点。”
这五家品牌都是经过剧组考察的,肯定不会进行过于生硬的植入。
品牌是否有足够知名度,是否是行业中的领军品牌;企业是否同样具备推广实力和营销思路;品牌形象调性与影片理念是否一致,是否和故事契合。
这是马修选择植入广告品牌的三个原则。
特别是对待太平洋对岸的金主们,他不会像迈克尔-贝那样没原则没节操,宁愿少收广告赞助费或者放弃对方的广告赞助,也不会像《变形金刚》剧组那样,让广告赞助商直接干预剧组拍摄制作。
马修今年在太平洋对岸做宣传时,就与那边的一些品牌和广告公司接触过,其实太平洋两岸大部分植入广告的做法都类似。
很多电影的植入式广告,不是专门的广告公司做,就普通的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只需要策划一下,然后就是与剧组方面的角力,插在哪里,插多久,剧组当然要越短越好,广告商肯定要越长越好。
大品牌们有自己的广告部,能直接进行策划,电影制作方的广告设计永远都是被动的。
当然,这是那些小剧组和一般的影片。
换成大导演的大制作,情况自然不一样。
像《速度与激情5》这样的大制作热门电影,剧组并不缺乏潜在的广告赞助商。
其实以马修远胜于迈克尔-贝的商业号召力,真要像《变形金刚》剧组那么没节操的话,《速度与激情5》弄到八九千万美元的广告赞助根本不是难事。
单单太平洋对岸的赞助商,剧组推掉了十多家,特别是一些保健产品,马修严格限制剧组植入。
这次会议持续了足有一个半小时,从这次会议之后,剧组所有主要演员都要加入剧组,进行排练和一些必要的特技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