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璐,成为领头羊的人永远都不可以退缩,打工人随时都可以跳槽跑路,但老板走不了,因为所有担子都压在他的身上。”
那天都璐走进冷清的公司,看着越发脏乱的办公室,她犹豫了一会儿,到底把手里的辞职报告递给了老板。
老板对她说这段话的时候,她略感惊讶,因为她没想到老板竟然记得她的名字,这是她待的第一家公司,不大,但也不小,每月拖沓几天就能把工资发下来。
对于刚刚毕业的都璐来说,能进这家公司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直到毕业她才发现,原来大学这四年她什么都没有做,碌碌无为,虚度光阴,她拿着手里的毕业证,却不知道该如何谋生。
在这个社会,谁都可以替代。
而最终她只能依靠着自己的年轻和签署三年不怀孕的合同,在一次又一次被HR挑剔打量后找到一份不至于太差劲的工作,每月工资能勉强支撑她的房租、三餐,此外最多就是换季时添两件新衣,和同事聚餐时能够支持AA。
她是真的非常讨厌自己的老板,讨厌到过了十几年她还记得他的名字,记得对方姓蔡,总是屁事一堆,那种被逼早起在公司外面跳操的窒息操作就是他动了自己的聪明脑瓜想出来的。
每次开会总要让他们早早到齐,自己来晚半个小时,每天都要说什么996福报,做出一副趾高气扬的嘴脸,阴阳怪气对他们颐指气使,他不停谈着自己白手起家有多么励志,像他这样的人才是社会上的人上人,而他们这群没用的本科混子注定就是搬砖打工人,社会的牲畜。
蔡老板的“金句”在那几年让都璐每次想起都气得心口发疼,可以说这个老板简直就是极品中的极品,而私人品行上,蔡老板是个标准的大男子主义,经常发表一些物化女性的言论,后来都璐每每回忆起在这个公司打工的日子都会感到震惊,她实在想不明白年轻时的自己为什么能在这种地方忍耐两年。
不过仔细想想对方就算丑恶也不会掩饰,工资也每月照发,是位真小人。
从他身上都璐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经常讨好别人直不起腰的人,越喜欢器重会拍马屁的家伙。
之所以没有干到第三年,是因为公司濒临破产,同事们纷纷走人,没有任何留念,都璐眼看工资就要发不起,拿着辞职报告去找直属上司却发现人已经提前一步跑路,没有办法才跑到老板面前。
蔡老板看起来挺憔悴,因为常年应酬喝酒越发油腻的肚腩都扁了一点,不过他倒也爽快放人,只是都璐临走前对她说了开头那段话。
都璐并无感触,只觉得老板精神不太好。
然后第二天,蔡老板自杀了。
他爬到了公司所在大厦的最高层,一下子就跳了下去,摔个稀巴烂,他死前头一晚和妻子办了离婚证,让她带女儿跑路,自此以后那栋大厦的天台被重重锁上,大家唏嘘感叹一番,过去觉得他嘴脸丑恶的人此时都发现了他的好,因为老板最后的这番操作,都璐直到现在还清楚记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