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卧底。
我为下彭林流过血,我为王国立过功但我仍然不得不接受我要成为一个卧底的残酷命令……
在离开前,队长拉着我的手说,“伙夫,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不明白为什么伙夫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而不是大剑兵、骑兵、剑盾兵、游击兵……的天职?伙夫难道不是做好饭就够了吗?
但我只能接受这个命令,我别无选择!因为从来只有事情改变人,而人是无法改变事情的。
我是一个普通的伙夫,我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和完美的家庭,我的邻居不姓王。
但我的顶头上司将军姓王,这让我很担心……
还好,走之前队长对我说,只要我在暴风港卧底三年,就有人来换我可明明说好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都快十年了,老大!我才突然明白……
原来队长,踏马的也姓王!
为什么?我只想做个伙夫,为什么你们不给我一次机会?
还好,这次上头传来命令说,这是我的最后一项任务!只要我完成的好,就能回家!
于是我装成水手……去踏马的!摔!老子这十年一直都是码头水手好吗!上了这条船。
船长艾勒·柯蒂斯是个新手,我看着可怜,帮他解决了不少麻烦,他变得十分信任我……但,对不起,我是卧底!
我的目的是跟着他,为王国找到“王者之剑”的秘密。刚刚柯蒂斯船长还悄悄告诉我,让我放心,船明天就能调头驶入内陆……我知道距离那个秘密已经不远,我将航行的线路悄悄画在锅底。
于是我更加用心的做饭因为培训我的人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很不专心的看着另外一个人,他就是卧底!
我决不能让别人看出来我是卧底!可惜当年告诉我那句话的人,第二天就死在我面前,那时他又说,“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我觉得他屁话真多,就弄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