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上次打电话的说的,关于麦克的事。”上车后,莱斯特直接坐到副驾驶位上,有别人的时候他从来不开车。“前几天我想联系麦克时,突然发现他在被fib全面监控着!谢特!我不知道这次是因为什么,可能与珠宝抢劫案有关也可能没有,但这绝不是个好兆头,我需要通过你和麦克联系一下,你的身份最合适。
你不知道,麦克他……过去就是fib的要犯。”
莱斯特想了想,还是将麦克·汤力过去做的一些大案,与崔佛等三人结成团伙,成为fib线人,在北杨克顿抢劫银行时出卖朋友,假死脱身化名麦克·迪圣塔等等事情,有选择的告诉了沈言。
莱斯特的叙述中还透露出他极度讨厌崔佛没人会喜欢一个随时可能给你来一刀的疯子,尤其是崔佛那个混蛋特喜欢恃强凌弱,而莱斯特恰恰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电脑宅男他可能以前吃过崔佛的亏,所以没必要绝不和崔佛见面。不过在陈述中,莱斯特倒是不偏向谁……在他看来,当初的崔佛固然让人厌恶,但麦克的信誉也要下调几个档次。
如今几个人中,和他关系最好的反而是沈言。别看莱斯特刚才指着沈言的鼻子骂,其实他只对沈言这么做。莱斯特虽然认识麦克很久,但在那件事之后已经后退到单纯的合作关系,而沈言则是朋友。
“行,我会去联系麦克,你现在手里有什么有意思的工作吗?我最近闲得无聊。”沈言说。
“一个刺杀的工作,如果你感兴趣。”莱斯特说,他的另一个身份是暗网上的掮客,信誉不错。
“算了,杀人不感兴趣,你还是找富兰克林吧……炒股的时候带上我就行。”
“你怎么知道我会找富兰克林?”莱瑟特侧目。
“如果是我,我也找他。”沈言答道。
新面孔、认真听话、有上进心、精神正常……而且缺钱,这些都是富兰克林的优点。如果说老麦和崔佛还有什么差别的话,这也算是一个老麦收的小弟,很快变成了合伙人;而崔佛的小弟,永远给他当狗。
“前面,路口放我下来。”莱斯特忽然说道。
“我等你电话。”莱斯特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步行消失在郊区的一片房屋中……沈言摇摇头,驾车离开。
谁也不知道莱斯特到底准备了多少藏身之处,反正沈言见过他五六次,每次都在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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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搞砸了莱斯特的飞机,但莱斯特还是随手送了他一辆轿车,真是好人……就当是送的吧。总之莱斯特下车之后,并没再朝这辆车看第二眼,所以沈言自觉的开回家,一点儿都不觉得这辆几万块的轿车有什么掉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