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灿的遭遇,对于大多数考生而言,其实连警告都算不上。一般心理都是:哦,原来这人居然这么倒霉啊,然后就没有什么然后。幸灾乐祸,或是指责黄灿活该的也不少,于这位顺德鬼才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概念,了解他的也多半为自己科举上少了个对手而欢喜,没几个人真为他难过。
范进却是很为这么个豁达人物的离场而心中痛惜,在他看来,大明科举里,如果能多几个黄灿,或许才能多一些活力。只是他目前既缺乏改变这个的力量,更没有方向,除了惋惜,能做的惟有努力而已。
陈家的庆贺只搞了一天便停了,余下两天,陈绍典都把自己关在家里研究表题判论,又向范进打问罗山大战的情形。这一科广东的表题肯定离不开罗山,倒是不用多说。二场的考试内容其实比第一场还要丰富,考生要按题目做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内选一题做一道。
如果打比方的话,第一天的考试与小三关相辅相成,依旧是世界观的问题,考的是学子才学心性,从二场开始,才是真正的公务员考核,考教学子为官理政方面的能力以及应用文公文写作水平。
至于为什么小三关里不考这些内容,道理也很简单,秀才按照规定,是没资格担任朝廷公职的。这些东西对他们而言,不是应知应会内容,所以不需要考核。而举人就有资格授官,像是最近强势回归的海瑞,他自己就是举人出身授教谕,一路做到巡抚、都御史。
对于举人来说,这些应用文及公文,已经是他们应知应会内容,如果不能有效掌握,放到公职上可能没办法履行工作,连正常的职务行为都未必能开展。以明朝科举制度的设立及考试内容安排看,其实是个循序渐进过程,通过考试选拔的方式,选出合适的人才放到合适位置上。从这个角度看,这种制度至少在明朝眼下的生产力水平下,是最合适的选官方法。
其中唯一的问题,就是设计制度时,没能考虑到经验这一方面的差距。一个普通书生,如果从没经历过实政,不管是判决还是写论,都有些强人所难。大多数秀才未必读过大明律,让这样的人写判,能写出什么东西不言自明。
再者,从考官的角度上,精力也达不到。帘官要喝入帘酒、出帘酒、犒劳酒、辛劳酒以及三日五日的定期宴会。人喝的头昏眼花,时间又被占去大半,还要在规定时间发榜,就很难有系统的时间来看文章判题。更别说负责阅卷的学官自己也未必真的懂实务,让他们评论这种应用文质量,往往也达不到。
随着科举的发展,考生应付二场考试也有办法,就是找大明律的吏或户律背上五条,到考试时不管是否合适,生搬硬套上去,乃至一场的卷子里,大半内容雷同。反正举人距离做官还有很久,考官也不会为这个去深究,上下互相妥协糊弄,二场考试不被重视也是这个原因。
是以三场只看首场,首场只看三篇的考核形式看上去并不公平,甚至对国家抡才大典颇为不敬,实际却是因为实际情况而只能如此的无奈之举。
比起普通考生,范进在二场的考试里是占便宜的。他在罗山的模拟知州训练并不是白费工夫,除了日常的工作出来外,包括写判、写表,都是他工作的一部分。乃至凌云翼向朝廷写本汇报工作表功请赏,亦离不开范进动笔,所以对于这些应用文体他接触的时间早,写起来并不算困难。
从小范庄普法再到帮杨刘氏打官司,大明律范进读了不止一遍,靠着系统加持,法条可以记得清楚。而来自后世的学习,让他的逻辑思维能力也比这个时代大多数考生为强,做这种应用题比做那种八股题实际更适合他发挥。
而第三场的策,则类似后世的议论题。由出题方给出五道治国理政方面的问题,由考生选其中一题做答。答案上不写题目名(因为题目实在太长)。只写策第几问,然后于下面填写答案。第三场由官府给出五个题目,考生选其一做策一篇,要求一千字,是三场里唯一出题人写的字比考生还多的考试,考起来也最轻松。
如果这个时代还存在其他穿越者,也想要走科举之路晋身,就不能幻想靠策论环节写出惊世骇俗的内容,或是干脆用什么未来的见识折服古人获取出身,这在明朝是办不到的。
判必通律,策必稽古。所写策论必须根据圣人之言五经四书,指出上古先贤圣人是怎么做的,并且要写出典故所本,证明不是自己妄自编造。实际就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考生没经过实务,不管用新老办法,实际都很难解决问题。何况这种限制,于考生而言,大多数情况也就是胡乱编造,扯些圣人之言应付。而且三场考完,距离放榜的时间已经很近,考官要忙着看文、写榜更要忙着喝酒过中秋赏月,哪有那么多时间看白面书生写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