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越心里明白,旁人隐约听说小方的事情已久,却不曾见过真人,自然会对小方格外好奇,这也算情理之中。但她并不想细说小方的事,因此还是用那套说辞应付道:“也没什么特别一表人才的。他是我远房亲戚,这段时日暂住,过些时日便要离去的。”
“哦,远房亲戚啊。”孙大娘听了这话,也不以为意。这么个“远房亲戚”的说法,其中能掺杂的水分可就大了,多半是个托词,她不大信,“怎么平日里,也不见他出来走动呢?”
“……”周越一听这样的话,又觉头疼,“他怕生,不爱见人。”
孙大娘道:“我们街坊邻里的,又不会将他吃了。这怕人的毛病,按我的话来说,还是见的人太少的缘故。就应该走出来多走走,见识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小越,你应该多劝劝——还是说,其实是因为他长得太俊俏,所以你不愿他见人啊?”
周越脸上表情有些微僵:“大娘说笑了。”
两人闲话了几句,孙大娘捏住自家小崽子的耳朵又骂了两声,便算一切结束。周越回到食馆,直接进了后厨。她进门时,小方正在切葱。
原本打算上前的周越,停了停,她只觉心里头有些乱,便倚靠在门口,就这样看了小方半晌。还没等她想好怎么着,小方已是收刀,侧转过脸来:“你回来了。”
周越心中叹了口气,说了句“是啊”,伸手自小方手中接过刀具。在接手之时,她触碰到了小方的手。此时夏末,天气燥热,但小方的手触摸起来冷如冰雪,叫人不禁为之精神一镇。
贯来如此。小公子的身上有股草木馥郁的药香味,似乎是沁入了骨髓的,即便是在这样菜肴、油烟的驳杂气味反复熏盖之下,也遮覆不去。那药香绵绵,每每闻之,都能让人快速地宁神静心下来。
周越嗅着那点药香,心神稍定。她暗想着:“也没可能出什么大事的。一切已非当年。便走一步看一步罢。”
只是,小方的事,隐隐之间,还是传得大家都知晓。
来食馆里的客人们,都是相熟的街坊,自然便会打趣:“听说你们新招的长工,是远房亲戚,长得相当俊啊,跟神仙下凡似的,把孙大娘家的小孩都看傻眼了。”
“小奇断牙,就是看你们家长工给看的。到底是怎样俊俏的小伙子,怎么也不带出来让大家开开眼界?一直私藏着,可就不厚道喽。”
周奶奶笑着岔开话题道:“哪有这么夸张,都是传着传着给夸大了。我们家小方也就一半大孩子,干点苦力活,店里所有重物都是他搬的。他呀,怕生,让他来跑堂,小孩子脸皮薄,可干不来这个。”
食馆的重活苦力活,确实都是阿狸做的。周奶奶这句话,可不是瞎说。
此言一出,众人对小方的印象,便是个浓眉大眼十分内向的憨憨壮小伙儿了,顿时想见一面的情绪就淡了不少。因为这么个人物形象,毫无出彩之处,大家完全可以在认识的人之中,找到差不多的同类型。平平庸庸。再加上那性格形容,一听就是开不起玩笑的,当真一点都不好玩儿,简直乏善可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