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陈设普通的屋子里,仅有床,柜子,桌子板凳,连地板都仅是泥土夯实的,窗棱和桌子都脱漆掉色,露出有些腐朽的木头本色,阳光从窗户外照进来,洒在窗前坐着的人背上。
秦桦裸/露的上身布满纵横交错的新旧疤痕,在阳光下甚至可以看清翻出来的皮肉,桌上放着的一盆水已染成红色,他蹙着眉头,一手抓紧桌子边缘,一手拿着湿帕子擦拭着身上的血迹,遇见疼痛难忍的时候,他就停下来喘口气,清洗下帕子。
没有药和纱布,只能擦干净等待它自行愈合。
少顷,屋外传来脚步声,一个穿着月白素色流云纹长衫的男子走进来,来人面容俊秀,身形不高,一双眼睛乱瞄,眼底浮现鄙夷。最后目光落在秦桦身上,故作熟络地笑道:“秦大公子又陪夜回来了。昨日殿下可有好生宠幸你?”
秦桦把衣服穿上,恍若没听见他的话一样,端起桌上的木盆,哗地把血水泼在阳光下。
他瞥了何霄一眼,“何公子,没听过一句话么。”
何霄:“……什么……”
“好狗不挡路。”说完这句,秦桦转身回屋。
何霄是那个人的男侍,他不欲招惹,更不想多说。
何霄一愣,没想到秦桦说话这么直接又无礼,他避开地上的泥水,拦住秦桦,又酸又妒道:“要说咱们这男侍院,谁能有你这么好福气,才来公主府一个多月就三天两头地被召幸,我们这十几个老人都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呢。”
秦桦知道这人想说什么,这样的人他已经见多了,懒得理会,端着盆子进去装了脏衣服出来,又去院外的井里提了一桶水进来坐下洗衣服。
何霄最看不惯他这副样子,公主又不在,他做给谁看,平日里谁有心结交他,他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好像其他人故意巴结他一样。
何霄跟上去有有些艳羡地看着秦桦随意屈在地上的长腿:“瞧这身段,难怪长公主这么喜欢了,我若是你啊,只要多哄哄殿下,把她伺候得舒服了,荣华富贵不是触手可得么,何苦把自己搞成这样子?”
秦桦充耳不闻,取出皂角开始搓衣服。
何霄进公主府几年了,但是没有陪夜过,长公主压根看不上他,不过是因为朝中大臣送的人,她不好拒绝罢了,就丢进后院不闻不问的。
他就是看不得秦桦这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大家都成了以色侍人的奴隶了,还以为自己是曾经那秦家的嫡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