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
常老鬼和尸无海联袂来到桑鬼城,合道之威无可匹敌,一头旱魃挥挥爪子,就将铁血营的七条汉子逼到绝路。
若非老王出手相助,郑飞跃已经沦为了这把刀的奴隶。
这件事给郑飞跃敲响了警钟。
他曾好几次想要将魔刀丢弃,比如说埋在茫茫深山之中,又或者说投入极魔海,让海兽将它带到不可知之地。
最后都放弃了。
为什么?
郑飞跃问过自己很多次。
若是换做常遇春那样的憨货,肯定就扔了,这玩意不扔做什么,留着下崽啊。
可郑飞跃是聪明人。
聪明人都有一个通病,总喜欢将一切都掌控在内,哪怕是一卷卫生纸,都有其特殊的价值。
魔刀也是。
自己用不了,可以给别人用嘛。
给朋友不合适,可以给敌人嘛。
系统与郑飞跃心意相通,此刻得知了郑飞跃内心的想法,惊呼道:“我靠,你该不会想把魔刀留给王小花吧?”
“我倒还舍不得呢,可实在看不得那秃子瞎特么蹦跶,正好前段时间抢了他的刀,我就吃点亏,还他一把好的。”郑飞跃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