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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盛华从小就长得好,而且是越大越好看,不到成年,已然是精致漂亮得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
也正是因为他的容貌给自己也给了自家引来了大祸。
在68年的时候,凌盛华刚满十七岁,因为他从小就‘美’名远扬,被一个大人物给盯上了。
其实并不只一人盯上他,只是其他人都没有那人厉害而已。那个大人物叫袁勋,是sh市的市长,背景雄厚,是个红三代,据说是来sh市积攒履历的。
袁勋有妻有子,其实并不是同性,但是凌盛华实在是太好看了,在第一眼见到他后,袁勋便下定决心要得到他。
以他的地位,想要得到没家世,没背景的一个穷小子,自然是毫无困难的,袁勋派人悄悄的把凌盛华打晕带走了。却遭到了凌盛华的剧烈反抗。
凌盛华虽然长得好,但是也是一个男人的事实,怎么可能愿意雌伏于另一个男人身下。
袁勋一开始还能耐心的哄着他,但是时间久了,也失去了耐心了,就打算用强的。
凌盛华聪明,还是狠人,他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所以早早就做好了准备,随身藏起了一根削尖了的筷子,趁袁勋不注意的时候,狠狠的那根筷子刺穿了他的后颈,袁勋当场就是死了。
凌盛华杀了袁勋后,并没有逃走,因为他很清楚,他杀了袁勋,袁家绝对不会放过他的,甚至连家人也可能会被他给连累了,因此,他没有逃走,而是趁着袁家还不知道这件事情之时,悄悄的收集起了袁家的犯罪的证剧,然后把证剧寄给了袁家的死对头,扳倒了整个袁家。
直到袁家的倒台,袁家都不知道整件事情的幕后黑手之一的凌盛华。可见凌盛华是多么聪明的一个人了。
不过这件事情最后还是曝露出来了,不是凌盛华不谨慎,而是被那个合作的对象揭露出来的,至于那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就不得而知了。她只知道,凌盛华最后的结果很不好,好像是以杀人罪被判了死行了。
拥绝世之姿还智计无双,这样的男子确实世间少有。就连司修宁都比不上,至少在容貌上司修宁是比不了的。至于智商,两人应该是不相上下的。
郗长蓁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这个漂亮的小男孩,决定帮他一把,这么漂亮的男孩子,有灵根自然是最好,就算没有灵根也没关系,把他留在身边养养眼也是好的。
郗长蓁对这个男孩倒是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只是纯粹的喜欢一件事物罢了,就像是喜欢一件漂亮的衣服,若是一朵美丽的花朵那般的喜爱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