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沈馥的运气再次发挥了作用,两人竟真的在一处镇子发现了医圣的踪迹。
他们到的时候,正巧赶上了一场热闹。
“你是庸医!你治死了我兄弟!你得赔命!”一个男人正在一处临时搭起的茅草屋前张牙舞爪地控诉,他的穿着打扮都很普通,唯一有特点的便是这个男人脸上的那颗大黑痣,以及那两撇倒八字胡,使得这张普通的脸看起来有了三分喜感。
坐在凉棚下的男人对门口的喧闹充耳不闻,正专心致志地在纸上写着什么。
为了吸引更多的围观群众,也为了再次震慑住凉棚内的那个男人,倒八字胡加大了音量又嚷嚷了起来。“大家千万别再来这里看病,因为庸医治病会闹出人命!不过普通头疼脑热的小病,看完回家结果就已经不行!不行!哎就那个不行……”
挤在人群中的清越一乐,“嘿,这人骂人还押韵?再说两句我看他都要唱起来了。”
沈馥煞有介事道,“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说的比唱的好听’吧。”
“唱够了吗?”男人自凉棚走出,一身粗布麻衣也丝毫不减损他周身的从容气度。
上次给叶清焰买助灵丹的时候清越也是和沈馥同去的,是以一看清这人的面容,清越便激动地扯住了沈馥的袖子,“医圣医圣!真的是医圣!咱们真的没走错路!”
沈馥嫌弃地瞥了他一眼,示意他安静。
倒八字胡呼出一口气,顺嘴接了一句,“唱够了唱够了……哎!谁唱了!我这是在骂你!你这个治死了我兄弟的庸医!赶紧从镇子上滚出去。”
围观群众里一个大婶小声开口,“胡大夫医术真的很好的,应该不会把人治死吧……”
然而胡东行刚刚到镇子上不久,连茅草屋都是新搭起来的,是以经他手看过病的人并没有很多,赞同大婶的人也寥寥无几。
“看他这么年轻,想必行医经验略有不足。”
“可不是么。”
“如此一说,治死人也难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