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场雨再下一次,我一定脱下鞋光脚跑。
或者,把橙子同学的鞋子扒下来。
——《椰子日记》
也考过七八名……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贬中带秀吧。
饭后,其他人在客厅里看电视,陆清夜自觉帮吴晓仙收拾,一个擦灶台,一个洗碗。
吴晓仙明显心情不错,一边忙活一边哼歌。
“妈,你觉得慕无尘他怎么样?”
陆清夜脸上明晃晃写着几个字,快夸夸我眼光好。
吴晓仙看得出,陆清夜对这个男朋友喜欢得紧。
陆清夜和她不一样,从小性子就软,别家孩子撒泼打滚的年纪,她连任性的话都不会说,想买什么,想要什么,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那时候她以为女儿是真的不想要,直到有一次接她下课时,看见她抱着同桌会学话的智能娃娃,看见妈妈来接她了,就赶紧把娃娃还回去。
只有一次,在菜市场看见卖肉兔的,听说兔子买回去是要被宰了吃肉的,陆清夜执着地拉着她手腕上的手环,央求她买下那只兔子。那也许就是陆清夜在童年时期,最最最想要的东西。
吴晓仙把那只兔子买回家了,庆祝女儿终于直到向自己讨要东西了。
这几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也涨了些韧劲,多了点脾气,有时候听见女儿和工作伙伴打电话时果决的模样,她这个当妈的还有些欣慰。
陆清夜没有与她说过一句喜欢慕无尘,但每一个笑弯了眼看过去的眼神,都让她很明白。小慕说话一直很从容,倒是自己女儿很紧张的样子,一直盯着她和老陆的脸,像是生怕他们展现出一点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