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宁城懒得去理会这些乌烟瘴气的事,更没有关注过自己的“弟弟”们究竟过得怎么样,对祁羡玉总共也只见过三四次,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他被他母亲带着来向家门口哭闹要钱的事,小孩子整个人脏兮兮灰扑扑的,脸上挂着泪痕,看向自己的目光带刺,充满嫉恨,像是只阴沟里的老鼠一般令人恶心。

    向宁城不太记得后来他们有没有要到钱,那时他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有人会叫“咸鱼”?后来才弄清楚原来不是叫咸鱼,是祁羡玉,“常羡人间琢玉郎,天应乞与点酥娘”的羡玉。

    匆匆见过的几次其实都不足以让向宁城记住这个人,他每天有太多事情,见太多的人,脑子里自然装不下那么多无关紧要的人和事,甚至一些不太重要的合作方,还需要让助理帮他记住对方的脸,以便在社交场合碰见时提醒。

    一下子认出祁羡玉,主要还是因为他脸上的胎记,殷红的色泽,缀在眼尾处,似是花瓣般的形状,本该是属于破相的胎记,却艳丽得令人觉得太会长了。

    向宁城目光冷冷看着他:“你是怎么混进来的?怎么?想用这花瓶来谋杀我?以为我死了你就能继承向家家产?”

    祁羡玉还抱着虽然不是拿来谋杀但确实是准备偷袭的花瓶,与向宁城面面相觑。他懒得去解释其中的区别,直接否认道:“怎么可能呢?我就是觉得这花瓶质地不错,想仔细看看而已。”

    他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将花瓶小心翼翼放到墙角处。既然已经被发现,就已经没什么用处,何况花瓶很沉,拿着手酸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他突然想起来……这花瓶的价格他可能赔不起。

    向宁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他注意到祁羡玉身上穿着白色浴袍,看起来刚刚洗完澡,湿漉漉的头发往后撸去,露出光洁的额头,几缕碎发贴着脸颊,衬得肤白如玉,眼眸中水光盈盈,眼尾的胎记鲜艳似血,俯身时露出领口大片雪白的皮肤,几滴水珠顺着发梢滚落,顺着白瓷般的皮肤没入衣襟。

    向宁城一度觉得男人的身体本没什么好看的,在泳池、海滩等地方,男人们身上只穿一条泳裤也没人会在意。可现在突然发现,这要分人,眼前这充满视觉冲击力的画面让向宁城喉咙紧了紧,直到此刻,他才隐约想起了什么。

    祁羡玉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灰扑扑的小孩子了,他已经长成了一个漂亮得令人挪不开眼的少年,漂亮得,足以轻易勾起人的欲念。

    从宴会厅里出来时,孙知儒意味深长地说了句“祝向总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

    这些年来,试图走捷径往他身边凑的男男女女都不少,可因为父亲的缘故,他很是厌恶这样混乱的男女关系,对于从上门来的女人都不假辞色、一律赶走,却没料到,孙知儒竟然会以为他喜欢男人?还阴差阳错地把他亲弟弟送到他房里?

    这真是“美妙”得……让他想锤爆对方狗头!

    向宁城顿时脸色黑似锅底,气得胃里更疼了。

    祁羡玉成功把花瓶安然无恙地放好后,松了口气,站起身,看着面色不善的向宁城,犹疑地问:“向总……你这是……花了多少钱?”

    他心中充满疑惑:你一个继承千亿资产的霸总,不可能抠到来拼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