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笙接过她手里的五六个购物袋,问,“还要买什么吗?”
“暂时没有了,回家了再想想,想到了改天出来逛街再买。”温平笙挽住他的左手臂。
自从他住进她那儿之后,她除了经常被赶到小区广场散步,很少外出逛街的;其实翊笙没出现之前,她出门的次数更少,吃饭靠外卖,买东西靠网购,或者吃腻了外卖,偶尔到小区的超市买些东西,自己动手,隔两三个月,约丽丝塔逛一次街。
她觉得没有人比她更宅了。
她想了想,又说,“以后得经常拉我出来逛街,不然我赚再多钱,却不懂得享受生活,有什么用。”
“买的这些,多少钱?”翊笙问她。
“没多少,也就三十多万,内衣挺便宜的,有一万多,也有两三万,镶嵌水晶的那套贵些,要5万,买了7套,然后还买了两套睡衣,睡衣贵点儿。”她详细地解释给他听。
翊笙想了一下,认同道,“嗯,不贵。”
心想:将近十套衣物才三十多万,她太节约了。
然后他补充说,“以后可以买贵些,不用那么省,我有钱的。”
“我知道有钱。”温平笙笑道,“我是买自己喜欢的,至于昂贵或者便宜,倒是其次。”
两人一边走一边有说有笑地聊着。
走到一楼时,温平笙的高跟鞋崴了一下,她整个身体失衡靠在翊笙身上,电光火石间一把闪着寒芒的匕首不留情地插进她的手臂,温平笙啊地痛叫了一声。
而那个冒充行人走在两人身后的行凶者,看到自失手了,想也没想就拔腿越过两人,朝购物广场的门口飞奔而逃。
“平笙!”翊笙当即丢下手中的购物袋,扶着她,不敢丢下她去追行凶者,生怕他一离开,对方同伙对她下手。
“疼……手臂……”温平笙倒吸一口冷气,连说话的声音都是颤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