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纤纤,你清醒点,我为了救你中了一枪,你不管我的死活也就罢了,现在居然还敢质疑我,你太让人寒心了。”陆雨菲歇斯底里的吼道。
杀了墨黑,她也不想。
毕竟,白纤纤和白晓宁现在都还活着,那么墨黑就也应该活着来完成他的使命去杀死白纤纤和白晓宁。
可刚刚,就算墨黑对白纤纤开了枪也没用,既然厉凌烨能把白纤纤换下车,那么也早就布置了人在暗中保护白纤纤了。
就是墨黑开枪,也不会打在白纤纤的身上,会有人救下白纤纤的。
然后,所有的矛头就会全都指向了她。
那么,以她对厉凌烨的了解,厉凌烨是不会放过她的。
所以,与其让别人杀死怎么都要死的墨黑,还不如她亲自动手。
第一,可以让墨黑死个痛快。
第二,可以免除厉凌烨对她与墨黑之间关系的怀疑。
谁也不会知道的,墨黑的皮卡车之前之所以任由她的沃尔沃随便撞,不是墨黑不想下车,而是根本下不了车。
她手里的那个小型的遥控器就是遥控那辆特制皮卡车的一些机关的,甚至于包括皮卡车的车门。
所以,当她摁下摁钮,墨黑才得以下了皮卡车。
她那时,就是要撞下皮卡车,连带的还有白纤纤的林肯车。
结果,白纤纤根本不在那辆车上打乱了她所有的计划。
结果,白纤纤根本没有死,倒是她亲手一枪杀了墨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