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那滴鲜血诡异的钻进金色树叶,老头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我t……这也行?”
这一刻,老头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颠覆了,只有神器才能滴血认主,能滴血认主的必定是神器!!!
可神器哪是这么容易碰到的?
“想我艾莫斯·克罗克纵横一生,从微末崛起,一路突飞猛进,以五十八岁之龄突破圣域桎梏,冠绝当世!”
老头眼中满是不忿:“之后更是只用了短短千年,便臻至圣域巅峰之境,位列大陆绝世强者之列!”
“然而我纵横一世,只遇到过一件神器,那便是将我杀死的弑神枪,饶是如此,我也与有荣焉!”
“被神器杀死,何其幸哉?”
“可你呢?”
老头怒瞪着蒙雷,暴喝道:“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鬼,竟然三翻四次遇到神器,天上的神灵难道都瞎眼了吗?”
“老院长,您还别不服,这都是命!”
蒙雷嘿嘿一笑,很是骚包的一甩飘柔长发:“有人命比纸薄,即使含着金汤匙出生,却月半惨死,无福消受;有人堪比蟑螂,纵然历经千难万险,却机缘重重,越活越精彩!”
“而我明显就是后者!”
有句话他没说,要是你知道老子还有个更bug的金手指,还不得嫉妒的吞粪自尽?
“去他娘的鸟命,老子就是不服!”
老头吹胡子瞪眼,忿忿不平道:“凭什么你随便捡个羊皮都能得到神器?老头子我活了数千年愣是神毛都没有一根?”
“快看快看!这树叶有动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