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高震目前糟透了的经济状况,我认为他还是在工作之余做点兼职的好,比如说隔三差五地去不育医院捐些含有dna的蛋白质液体,亦或是偶尔去街头弄个大石碎小胸的商演。
后来略带哭腔、可怜巴巴的高震又唧唧歪歪地唠叨了很长时间,具体地讲生活怎么怎么困难,他的人生多么多么迷茫。
如果高震把这些惨绝人寰的事迹讲给歌唱大赛的评委,我想他即使不会唱歌,也最少能得个二等奖回来。
下一位上台演说的是身段婀娜、风情仆仆的天娇。
充满浪漫主义气息的天娇走路颤颤巍巍、摇摇晃晃,她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这天娇这么一走猫步,眼眸亮如牛眼的新伟都看直了,他对坐在他旁边的云星说“哇塞,我打心底里觉得天娇是天之骄子,一笑一颦都极具魅力与个性。”
云星把长着大耳的肥头扭了过来,脖子上的赘肉顿时被勒成了三段“我说大眼仔的兄弟,你咋看出来的?”
咽了口唾沫的新伟回道“从她走路的姿势就可以分析出来。”
窗外浓烈的阳光让站在台上的天娇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袈裟。妩媚的她甩了下头,把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甩到了肩后。
天娇挑了下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幽怨地说道“我不想让大家觉得我是在自怨自艾,只是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呢,什么年头才能遇到我的专属真命天子,我再也不想孑然一身了。我曾梦想着我的人生能同现在空虚寂寞的生活状态有所不同,但实际的生活却扼杀了我的这个梦想。”
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天娇通过一席话语透露出了浓烈的春闺怨妇之意。
其实从男人的角度看,与女人谈恋爱是种吃甜甜圈的甜腻之感,但若是一同步入没羞没臊的婚姻殿堂,经历过柴米油盐姜醋茶的生活洗礼,大多数互相摸清底细的夫妻都会对彼此心生厌恶。
在谈小资情调的恋爱方面,男人是绝对要比女人要开窍玩的。
我本人就是个大窍晚开的典型,依稀记得在穿开裆裤、风吹屁屁凉的小时候,有个小女孩曾咬我手腕,给我咬出了个老大不小的“手表”。
起初小女孩的举动原本是表示爱慕之意,而我却视为挑衅,瑕疵必报的我立即反击,给她咬了个“怀表”。
回想来看,我极有把握地肯定自己失去了一段可有可无的美好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