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以为,再也熬不到新的日升月落时,耳边却忽然传来了惊天动地的喊杀声,当陆奉川率着几个人,撕破黑暗,杀气腾腾的出现在他面前,那独特如魔鬼般的盔甲样式怪异而凶厉的奇特兵器,还有扑鼻而来的浓重血腥,都让虚弱不堪的巴兰比在瞬间明白,来的是匈奴的敌人,而且,这些敌人已把匈奴人的圣地__穹庐山城给攻陷了。
做为一名匈奴王子,巴兰比的心无疑是愤怒的,但做为一个将死的囚犯,特别是心中还含蕴着深深的仇恨和不甘,巴兰比又在这瞬间,看见了一线生机。
巴兰比提出,要跟这支队伍的最高军事首领谈条件,完全是因为,巴兰比认定,一支敌军,能够深入敌境,并纵横数千里,攻陷匈奴人的大后方穹庐山城,是件难以想象,震惊天下的事情,那么,这支队伍的首领,一定具有罕见的战略眼光。
而具有这样战略眼光的敌军统帅,不会看不出来饶过自己的性命,便会使匈奴陷入内乱这样损人利己的好事情,所以,只要自己宣布身份,并把王子争位的事情讲出来,那么,自己的性命就定然会得到保全这就是巴兰比在甫一见到陆恒时,便敢信心十足跟陆恒谈条件的原因
但此刻,陆恒的反应,大大出乎了巴兰比的意料,甚至可以说是,有挨了当头一棒的惘然。
这个虽然拥有上位者威严,但看上去,比自己要年轻许多的敌军统帅,此刻脑袋究竟在想些什么?难道他就看不出来,饶过自己性命,比杀死自己,能带来的更大好处?
难道,难道这个少年只是一个草包,只是一个笨蛋,而他率领的军队之所以能够攻陷穹庐山城,完全是因为有着狗屎般的运气?
此刻,在巴兰比的心中,产生了一种极为矛盾的情绪,他既看不起陆恒,同时又为自己的生命担忧,因为陆恒的浅薄,反到使自己显得毫无价值。
巴兰比用他独眼的余光,扫描着身周那些陆氏族兵,发现这些身披甲胄的战士,在此时,一个个就象是欢快的兔子,走路都是蹦蹦跳跳的,以一种疯狂的速度,在洗劫着祭祀大殿中的财富,就连代表神祗的雕像,也敢毫无顾忌的砸碎,在每一个人的手中,都拖拉着一条或数条巨大的麻袋,每一个的脸上,流露出来的贪婪和汗珠同样明显。
巴兰比既心痛又蔑视,想不到攻陷穹庐山城的,竟是这样的军队和首领,长生天啊,难道你真的让乌云遮住了眼睛?
巴兰比拭探的问道:“那么,我用金银珠宝来赎我这条性命如何?”
“用金银珠宝赎命?这当然可以了,不过,你身为王子,钱我可不能少要了。”陆恒用扒皮的目光,打量着巴兰比,脸上露出怀疑的神情:“你的金银珠宝在什么地方?有多少?”
“这个,就在这座祭祀大殿的地下室里,放着数十箱珍宝,是我匈奴王国历代的珍藏”
“匈奴王国的历代珍藏?呵,这些珍藏在我的脚步踏入穹庐山城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我的了!”陆恒嘲笑道:“你竟然是想用我的财宝,来赎你的性命,你以为我是傻子么?”
巴兰比快速眨动着独眼,片刻后,他反应过来了,暗暗咬着后槽牙:“那那能不能先欠着,你说一个数目,到时,我以十倍”
“本少爷概不赊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