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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太过招摇,没走两天,暮云就把人全部赶回燕归身边了。当然,燕归还留有四名暗卫暗中保护暮云。
翁赢是燕归身边的高手,若把他也赶走,只怕燕归不会放心,于是暮云只好带着他。
三人骑马进了一座县城,城里的小河静静流淌。县城里的人慵懒晒着春日的暖阳。就连街边叫卖的小贩声音也是柔和的。
“咱们在这儿修整几日吧。”暮云道。她此时是一名佩刀的侠客。走在大街上引得女儿家频频回头的那种。
翁赢对此自然没有意见。
他只负责主子的安全,别的事一概不管的。
三人走进一家酒楼,暮云择了二楼临街的雅间坐了,翁赢点了些酒菜,看着店小二退下,翁赢感慨:“总算能好好吃一顿了。”
凌香道:“公子什么时候亏了你吃喝?”
翁赢一噎,这几天都在赶路,什么时候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暮云看向街道,不理会两人的小小争执。
“公子,楼下有什么?”凌香伸头看向街上。人们缓步穿行在集市上,出了人来人往,就是人往人来,也没什么呀。
“我在看一个乞丐。”暮云道。
这下连翁赢也好奇了,三人全部看向街道上,一个瘦小的乞丐衣衫褴褛,拄着一根打狗棒,低着头走在人群中。虽说不起眼,但满街只有他这一个乞丐的时候,就变得尤为出众。
“这乞丐有什么好看的?”凌香不解。
暮云笑笑:“翁赢,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