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嗒,吧嗒……”
滴滴血落在苏殷的唇间,腥臭味让她鼻尖一缩。
这里是疯人院,里面的疯子几年前都被一场大火烧死,越来越多的乞丐把这里当成了家。
苏殷流落街头好几天,终于在这儿找到了个栖身的空地。
闻到血腥味,苏殷猛然睁眼,只见身旁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乞丐狰狞着脸十分痛苦,便问:“你胳膊怎么了?”
透过黑暗中的月色,苏殷看见她的胳膊似乎被什么野兽撕|咬烂了,在漆黑的屋子里闪着一片血肉模糊的光。
小乞丐见苏殷醒了,忙用另一只手捂住簌簌流血的胳膊。
现在已经是深夜,其他乞丐都睡了,她便小声对苏殷讲话,眼神有些歉意:“对不住,血滴到你嘴上了。”
苏殷用袖子擦了擦嘴巴,那血腥味道掺杂着其他乞丐身上发出的让人作呕的酸臭。
“你手怎么了?”苏殷又问了一遍。
“今天在街上讨饭,被李少将家养的狗给咬了。”小乞丐痛得钻心要命,“还好我跑得快,不然被抓住,还得挨上一顿板子。”
“哪个李少将?”
苏殷脸色微变,恶狗咬伤了人,不赔钱不说,还要抓着人打一顿。
这还有天理王法吗?
“还能有哪个李少将,北门大街李府的李少将啊。”小乞丐觉得苏殷这个问题很无聊,用另一只手撑着身子慢慢半倚着墙躺下,头顶就是窗户,丝丝凉风吹来,她忍着疼睡着了。
苏殷眸子逐渐变得通红,发狠地盯着那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