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们是一帮活跃在北欧的雇佣兵,说叫雇佣兵,其实也就是杀手,主要帮人解决麻烦,这帮人大多数都是黑帮的混混,然后出事了,就聚集在一起溜了,打算来乌克兰赚点钱,前不久有个人找上他们,💟📅要他们帮忙干掉一名从美国来的“客人”。
“那照片还在我的衣服里。”
约翰从对🚔方🂁🝢上衣口袋中拿出张照片,赫然是本朗费罗。
这帮人也确实神🄵🁹通广大,他们才来乌克兰没多久,这照片都🐳有了。
“找你的是谁?”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我只知道他的眼角有🛧🞵😟一颗痣。”
一颗痣?
约翰瞬间就想到了法国人迈尔斯,那家伙🝄🈥🀚眼角的痣可是非常清晰🇫的。
可他为什么要派人来杀本朗费罗呢?
难道就只是单单被拒绝的原因?
理智告诉约翰,这不太可能,⛡🜀⚬你想要去杀个人难道不去整理一下对方🕧的背景吗?
这次的袭击虽然很突然,但太粗略了点。
要是换做约翰来,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想要弄死一个人的办法实在太多了。
“本朗费罗先生呢?”他扭过头看🕑向雇员问。
“第二小组和第三小组在保护他。”
约翰松了口气,但这口气🕹还没完全放下来,就看到从酒店内急匆匆的跑🎬出个雇员,脸上一🜔🁴阵焦虑,“老大,出事了,那个乌克兰少女…死了!”